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三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2021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是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为正科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92号)执行。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辖区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辖区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依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执行管理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授权范围审批或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执法监测、纠纷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组织落实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11.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组织落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 职能转变。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统一行使凤庆县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责。
16.完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为独立核算的预算单位1个,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法规宣教与行政审批股、污染防治股、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股等4个内设机构,下设凤庆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站2个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协调做好小湾水库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建设相关工作;澜沧江莽街渡大桥、迎春河平村省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100%;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8%,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值不超过35微克/立方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县域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总体保持稳定。
2021年重点抓好以下十个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提高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认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和抓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落实。二是攻坚克难,全力完成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继续推进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整改完成的做好巩固提升工作,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正在推进问题的建立台账、跟踪推进、强化督办,确保整改任务圆满完成。三是加大投入,夯实基础。全面做好在建工程收尾工作,积极争取各级项目资金的支持,加大对大气、水和土壤生态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力度。四是强化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继续加强环境应急监管和执法监管,定期开展“双随机”检查和“大练兵”活动,加强打击固废和危废专项行动,严厉惩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夯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五是持之以恒,坚定不移地抓好污染减排。按照省市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污染减排目标任务要求,抓好总量减排工作,尽最大努力完成污染减排工作任务。六是优化审批准入,服务经济建设大局。切实提高审批服务,特别是对招商引资项目、重点项目的环评审批,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按照国家“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衔接好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改革,按要求完成小水电清理整顿。七是加强生态文明创建,做好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两山”基地创建工作,加强县城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管理,按要求完成县域生态水环境质量监测,努力完成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的各项指标,争取更多的生态转移支付资金。八是坚决打好打赢蓝天、碧水和净土“三大保卫战”。坚定信心、保持定力,把上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落实实施到位。按照“三大保卫战”的目标要求,提升全县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水平,下沉工作重心,精准解决污染防治重点问题。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意识,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九是加强环境宣教,提高环保意识。继续做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宣传工作,利用各类环境主题活动、绿色创建活动、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传播凤庆生态环境的好声音与正能量。开展“环境日”、洁净行动等系列活动,成为公众了解我县生态环境动态的主渠道,并积极引导、动员公众参与,营造美丽凤庆同建共享的浓厚氛围。十是继续谋划基础,全面做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一步厘清生态环境监测事权,切实加强基础投入和建设力度,逐步推进实验室建设、人员培训、资质申报等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工作;紧紧围绕省市年度生态环境监测任务安排,将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农村环境监测、“千吨万人”和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以及做好“美丽县城”创建成果巩固“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监测评价等委托监测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提前谋划,按照标准规范和频次时限要求编制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无;特殊供给单位无;自收自支单位无。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无;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无。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局机关行政编制6人,凤庆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公事业编制16人,生态环境监测站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 2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6人,其中:无离休人员,退休 6人,工资已纳入社保部门管理。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544,997.6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544,997.6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82,069.41元,主要原因:一是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我局的年初预算不再包含退休公用经费和退休费,而2020包含此2项经费;二是在2020年4月份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调出1人;三是2021年市本级项目经费整体压缩1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544,997.67元,其中:本年收入4,544,997.6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44,997.67元(本级财力4,544,997.67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82,069.41元,主要原因:一是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我局的年初预算不再包含退休公用经费和退休费,而2020年包含此2项经费;二是在2020年4月份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调出1人;三是2021年市本级项目经费整体压缩1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544,997.6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544,997.67元,其中:基本支出4,364,997.6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2,069.41元,主要原因:一是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我局的年初预算不再包含退休公用经费和退休费,而2020年包含此2项经费;二是在2020年4月份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调出1人。项目支出18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000.00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市本级项目经费整体压缩10%。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2080505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6,127.36元,主要用于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开支。
2. 2101101款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48,696.49元,主要用于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行政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 2101102款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98,366.87元,主要用于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事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 2101103款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6,773.88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5. 2101199款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124.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6. 2110101款 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411,727.15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7. 2111102款 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生态环境执法监察180,000.00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监察执法监测监管项目业务支出。
8. 2210201款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76,181.92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4,055,871.23元(其中:基本支出4,055,871.23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
30101基本工资1,047,384.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47,384.00元)。
30102津贴补贴1,173,10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73,108.00元)。
30103奖金414,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14,400.00元)。
30107绩效工资455,724.00元(其中:基本支出455,724.00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6,127.36元(其中:基本支出356,127.36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7,063.36元(其中:基本支出247,063.36元)。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6,773.88元(其中:基本支出66,773.88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108.71元(其中:基本支出19,108.71元)。
30113住房公积金276,181.92元(其中:基本支出276,181.92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89,126.44元(其中:基本支出309,126.44元,项目支出180,000.00元)。主要用于:
30201办公费102,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4,000.00元,项目支出48,400.00元)。
30205水费7,8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7,800.00元)。
30206电费10,2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10,200.00元)。
30207邮电费48,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00元,项目支出33,600.00元)。
30211差旅费4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0.00元,项目支出30,000.00元)。
30216培训费2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20,000.00元)。
30217公务接待费3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0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
30226劳务费8,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000.00元)。
30228工会经费20,947.68元(其中:基本支出20,947.68元)。
30229福利费16,178.76元(其中:基本支出16,178.76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138,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8,00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上级配套事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无与上级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5,000.00元,较上年数70,000.00元相比减少5,000.00元,下降7.1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35,000.00元,较上年数40,000.00元减少5,000.00元,下降12.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230人次。
减少的原因: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和相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主要用于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全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预算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项目经费18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监管工作。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聚焦三大重点,保卫蓝天碧水净土,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履行环境监测、监督、监管、执法职责,进一步加强全县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监测能力建设,切实提升行政工作水平和保障能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详见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九、其他事项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的空表情况说明: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无预算;3.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无预算;4.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无预算;5.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无预算;6.新增资产配置表:无预算。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省对下转移支付:省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7.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县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监察监测监管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水电费、培训费、维修(护)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县生态环境机构、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监察监测监管业务工作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市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县生态环境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全县生态环境监察监测监管网络信息系统建设、办公、会议、培训、公务接待等开支。
9.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89,126.44元,与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527,166.08元对比,减少38,039.64元,下降7.22%,主要原因:一是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我局的年初预算不再包含退休公用经费,而2020包含此项经费;二是在2020年4月份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调出1人;三是2021年市本级项目经费整体压缩了10%。以上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及环境执法监测监管目标而开支的日常公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凤庆分局)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监管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92号)、《2021年临沧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计划》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按计划完成凤庆县2021年度各项环境监测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
五、项目实施内容
完成凤庆县2021年度环境执法监测监管工作:对全县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执行国家及省、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省、市、县政府限期治理项目实施情况,辖区内省、市、县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的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以及辖区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转情况,自然生态保护情况,以及放射线和辐射设施等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受理查处全县环境信访事件,调查处理辖区环境污染事件、污染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参与处理跨县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污染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环境污染纠纷的技术仲裁;做好执法监管过程中环境舆情监测预警;宣传环保领域改革的进展与成效、污染治理的艰巨性、环境管理战略转型的重要性,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门科学应对、逐步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营造有利于推进环保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凝聚全民参与保护环境的正能量。进一步厘清生态环境监测事权,切实加强基础投入和建设力度,负责全县环境监察监测业务培训,组织技术交流以及队伍的能力建设,逐步推进实验室建设、人员培训、资质申报等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工作;紧紧围绕省市年度生态环境监测任务安排,精心谋划,按照标准规范和频次时限要求编制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全面完成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农村环境监测、“千吨万人”和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以及做好“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监测评价等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18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按照项目实施计划稳步推进,在项目周期内完成2021年度环境执法监测监管各项工作任务。
八、项目实施成效
1.2021年,县城环境空气优良率达97.2%以上,全年地表水监测考核断面水质为三类以上比例达100%,并按要求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农村环境监测、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
2.按照市级主管部门的统筹安排,配合做好交叉执法检查工作,持续强化实战练兵、全员练兵,着力提升生态环境管理、督察、执法和技术支撑融合效能。通过加强环境监测执法,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维护、提高生态功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确保环境安全。
3.依法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对依法应当公开的生态环境工作事项,按照规范要求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做到应公开信息100%进行公开。
4.切实加强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的惩戒力度,做好群众信访举报办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工作服务水平,力争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0%,为创建群众满意度、幸福指数高的美丽凤庆提供强有力保障。
第三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