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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事项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空表说明
第三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92号)执行。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辖区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辖区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依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执行管理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授权范围审批或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执法监测、纠纷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组织落实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11.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组织落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职能转变。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统一行使镇康县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责。
16.完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内设机构为局办公室、法规宣教与行政审批股、污染防治股、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股4个股室,下设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镇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管理)2个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贯彻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辖区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辖区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依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执行管理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拟订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放射性、射线装置安全,监督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授权范围审批或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落实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市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开展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机关工勤0人),事业编制20人(含事业工勤1人)。在职实有22人,行政编制6人(含机关工勤0人),事业编制16人(含事业工勤1人)。财政全供养2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3人,因工作需要,招考录用5人,退休2人,所以比上年增加3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退休人员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与去年同期一致。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024,552.9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76,898.9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9,247,654.0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4,264,833.91元对比,增加8,759,719.06元,增长205.3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基本支出3,744,552.97元,比上年增加479,719.06元,增14.69%,因工作需要本年度新招考录用5人,退休2人,较上年增加3人;本年项目支出9,280,000.00元,比上年增加8,280,000.00元,增加828.00%,因本年度将单位资金和2023年县级财政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预估资金纳入年初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776,898.97元,其中:本年收入3,776,898.9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76,898.97元(本级财力3,776,898.97),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4,264,833.91元对比减少487,934.94元,减少11.4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基本支出3,556,898.97元,比上年3,264,833.91元增加292,065.06元,增加8.95%,因工作需要本年度新招考录用5人,退休2人,较上年增加3人;本年项目支出220,000.00元,比上年100,000.00元减少780,000.00元,减少78.00%,因2022年返还2020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补助资金800,000.00元,2023年该项目已完成不再纳入年初预算,只将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024,552.9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776,898.97元,其中:
基本支出3,556,898.9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2,065.06元,增加8.95%。主要原因分析:与去年同期相比,本年度新招考录用5人,退休2人,较上年增加3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98,717.13元,占基本支出的92.74%,比上年增加244,056.34元,增加7.99%;商品和服务支出258,181.84元,占基本支出的7.26%,比上年增加48,008.72元,增加22.8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元,占基本支出的0%,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
项目支出22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80,000.00元,减少78.00%,主要原因分析:因2022年返还2020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补助资金800,000.00元,2023年该项目已完成不再纳入年初预算,只将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5,167.04元。主要用于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5,167.04元。
2.210卫生健康支出332,810.19元。主要用于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7,811.38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9,063.27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1,794.36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191.62元。
3.211节能环保支出2,986,335.46元。主要用于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2,766,335.46元,其中:2110101行政运行2,766,335.46元;21111污染减排220,000.00元,其中: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220,000.00元。
4.221住房保障支出236,535.84元。主要用于22102住房改革支出。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36,535.84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其中:基本支出3,744,552.97元,项目支出220,000.00元。
1.工资福利支出3,298,717.13元(其中:基本支出3,298,717.13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
基本工资879,024.00元(其中:基本支出879,024.00元,项目支出0元)。
津贴补贴1,058,68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58,688.00元,项目支出0元)。
奖金229,482.00元(其中:基本支出229,482.00元,项目支出0元)。
绩效工资335,8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35,820.00元,项目支出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5,167.04元(其中:基本支出345,167.04元,项目支出0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6,874.65元(其中:基本支出136,874.65元,项目支出0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1,794.36元(其中:基本支出61,794.36元,项目支出0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331.24元(其中:基本支出15,331.24元,项目支出0元)。
住房公积金236,535.84元(其中:基本支出236,535.84元,项目支出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78,181.84元(其中:基本支出258,181.84元,项目支出220,000.00元)。主要用于:
办公费131,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1,200.00元,项目支出80,000.00元)。
水费1,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0元)。
电费3,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000.00元)。
邮电费16,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6,000.00元)。
差旅费79,4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9,420.00元,项目支出50,000.00元)。
公务接待费3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5,000.00元)。
劳务费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
工会经费17,580.48元(其中:基本支出17,580.48元,项目支出0元)。
福利费396.00元(其中:基本支出396.00元,项目支出0元)。
培训费13,185.36元(其中:基本支出13,185.36元,项目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00元,项目支出15,000.00元)。
其他交通费用131,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1,4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7,654.00元(其中:基本支出187,654.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
退休费187,654.00元(其中:基本支出187,654.00元,项目支出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2023年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2023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2023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5,000.00元,较上年减少2,900.00元,减少4.2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没有发生变动原因是: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坚决制止无实质内容的出访,进一步从严控制压减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5,000.00元,较上年减少2,900.00元,减少7.6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算为45次,共计预算接待480人次。
减少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和相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0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环境保护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无变动原因: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全局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预算项目经费9,280,000.00元,共5个功能科目分类项目。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一)21004公共卫生100,000.00元,主要用于:
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镇康县边境疫情防控工作经。
(二)21103污染防治5,540,000.00元,主要用于:
1.2110302水体2,20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完成项目区内南汀河流域孟 定大桥国考断面镇康县段南伞镇红岩村、励捧镇岔沟村2 个行政村所涉重点自然村污水收集和污水处理及其他工程建设。
2.2110307土壤3,34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1、按照省级规范堆存,完善“三防” 措施的整治要求,对镇康县大营盘铅锌矿选厂历史遗留尾矿堆场开展环境整治;2、通过调查,摸清历史遗留采矿冶炼区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污染特征以及空间分布情况,找出涉镉等重金属进入农田的途径,为下一步污染源防控、切断重金属污染途径提供数据基础。
(三)21104自然生态保护3,200,000.00元,主要用于:
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3,20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勐堆乡生活垃圾、污水得到有效地收集、清运及处置,农村环境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得到明星提高,农民生活与生产环境得到大幅度改善。
(四)21111污染减排410,000.00元。主要用于:
1.2111101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19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加强县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和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时按量完成各项监测任务并及时上报数据,完成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使全县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2.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22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五)20604技术研究与开发30,000.00元。主要用于:
20604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3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重点围绕勐捧镇丫口村的烤烟种植,南伞镇甘塘村的茶叶、核桃管护等支柱产业入手,科学制定支柱产业的可行性方案。通过开展作物种植、管理技术培训、现场调研、座谈等来提供技术支持,同时要对农产品的销售工作进行市场调研,拓展销售渠道,解决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详见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九、其他事项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的空表情况说明: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此内容;2.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此内容;3.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此内容;4.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此内容;5.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此内容;6.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此内容。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市对下转移支付:市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7.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机关、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机构、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分管业务工作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市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市生态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辐射环境监督监测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等开支。。
9.“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用于补助各地开展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资金。
12.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是指支持各地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生活补助以及殡葬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的补助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58,181.8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008.72元,增加22.84%,主要原因:2022年新招考录用人员5人,其他交通费及办公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开支的日常公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资产总额7,435,525.23元,其中,流动资产6,733,349.16元,固定资产原值1,646,281.98元,累计折旧944,106.91元,净值702,175.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原值1.00元,累计摊销0元,净值1.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2,366.00元,减少1.36%,变动原因:固定资产原值增加39,700.00元,增2.47%,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购入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净值减少25,450.57元,减3.50%,减少的原因是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流动资产减少76,915.43元,减1.13%,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支付县域质量监测经费等项目资金,货币资金较上年减少,导致流动资产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
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空表说明
第三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
(一)立项依据:《临沧市“生态美”建设实施方案》(临办发〔2019〕3号)、《镇康县“生态美”建设实施方案》(镇办发〔2019〕33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镇康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四)项目实施内容:完成镇康县2022年度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对全县大气、地表水、饮用水、噪声监测、土壤环境质量、全年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对全县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执行国家及省、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负责受理的环境信访工作,组织调查并参与处理全县环境污染事件、污染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
(五)资金安排情况: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220,000.00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镇康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七)项目实施成效: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镇康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二、项目名称: 镇康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业务经费
(一)立项依据:《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1〕50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完成镇康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业务。
(四)项目实施内容:完成镇康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业务。
(五)资金安排情况: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镇康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业务经费190,000.00元(单位资金)。
(六)项目实施计划:完成镇康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业务。
(七)项目实施成效:完成镇康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业务。
三、项目名称:临沧市镇康县勐堆乡整乡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项目(整乡推进)专项资金
(一)立项依据:《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临财建联发(2018)146号)要求。
(二)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勐堆乡生活垃圾、污水得到有效地收集、清运及处置,农村环境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得到明星提高,农民生活与生产环境得到大幅度改善。
(四)项目实施内容:勐堆乡生活垃圾、污水得到地有效地收集、清运及处置,农村环境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得到明星提高,农民生活与生产环境得到大幅度改善。
(五)资金安排情况: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临沧市镇康县勐堆乡整乡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项目(整乡推进)专项资金3,200,000.00元(单位资金)。
(六)项目实施计划:勐堆乡生活垃圾、污水得到有效地收集、清运及处置,农村环境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得到明星提高,农民生活与生产环境得到大幅度改善。
(七)项目实施成效:勐堆乡生活垃圾、污水得到有效地收集、清运及处置,农村环境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得到明星提高,农民生活与生产环境得到大幅度改善。
四、项目名称:临沧市南汀河流域勐定大桥国考断面镇康县段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项目专项资金
(一)立项依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临财资环发(2019)28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完成项目区内南汀河流域孟 定大桥国考断面镇康县段南伞镇红岩村、励捧镇岔沟村2 个行政村所涉重点自然村污水收集和污水处理及其他工程建设。
(四)项目实施内容:完成项目区内南汀河流域孟 定大桥国考断面镇康县段南伞镇红岩村、励捧镇岔沟村2 个行政村所涉重点自然村污水收集和污水处理及其他工程建设。
(五)资金安排情况: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临沧市南汀河流域勐定大桥国考断面镇康县段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项目专项资金2,200,000.00元(单位资金)。
(六)项目实施计划:完成项目区内南汀河流域孟 定大桥国考断面镇康县段南伞镇红岩村、励捧镇岔沟村2 个行政村所涉重点自然村污水收集和污水处理及其他工程建设。
(七)项目实施成效:完成项目区内南汀河流域孟 定大桥国考断面镇康县段南伞镇红岩村、励捧镇岔沟村2 个行政村所涉重点自然村污水收集和污水处理及其他工程建设。
五、项目名称:镇康县大营盘铅锌矿选厂历史遗留尾矿堆场环境整治项目专项资金
(一)立项依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临财资环发(2019)27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按照省级规范堆存,完善“三防” 措施的整治要求,对镇康县大营盘铅锌矿选厂历史遗留尾矿堆场开展环境整治。
(四)项目实施内容:按照省级规范堆存,完善“三防” 措施的整治要求,对镇康县大营盘铅锌矿选厂历史遗留尾矿堆场开展环境整治。
(五)资金安排情况: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镇康县大营盘铅锌矿选厂历史遗留尾矿堆场环境整治项目专项资金800,000.00元(单位资金)。
(六)项目实施计划:按照省级规范堆存,完善“三防” 措施的整治要求,对镇康县大营盘铅锌矿选厂历史遗留尾矿堆场开展环境整治。
(七)项目实施成效:按照省级规范堆存,完善“三防” 措施的整治要求,对镇康县大营盘铅锌矿选厂历史遗留尾矿堆场开展环境整治。
六、项目名称:临沧市镇康县铜厂村豹子洞历史遗留采矿冶炼区域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专项资金
(一)立项依据:镇康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镇政财资环字(2021)22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通过调查,摸清历史遗留采矿冶炼区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污染特征以及空间分布情况,找出涉镉等重金属进入农田的途径,为下一步污染源防控、切断重金属污染途径提供数据基础。
(四)项目实施内容:通过调查,摸清历史遗留采矿冶炼区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污染特征以及空间分布情况,找出涉镉等重金属进入农田的途径,为下一步污染源防控、切断重金属污染途径提供数据基础。
(五)资金安排情况: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临沧市镇康县铜厂村豹子洞历史遗留采矿冶炼区域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专项资金2,540,000.00元(单位资金)。
(六)项目实施计划:通过调查,摸清历史遗留采矿冶炼区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污染特征以及空间分布情况,找出涉镉等重金属进入农田的途径,为下一步污染源防控、切断重金属污染途径提供数据基础。
(七)项目实施成效:通过调查,摸清历史遗留采矿冶炼区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污染特征以及空间分布情况,找出涉镉等重金属进入农田的途径,为下一步污染源防控、切断重金属污染途径提供数据基础。
七、项目名称:边境疫情防控工作经费
(一)立项依据:镇康县财政局关于请求安排边境疫情防控卡点值班执勤人员生活补助的请示(镇政财字(2021)51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
(三)项目基本概况:镇康县边境疫情防控卡点值班执勤人员生活补助。
(四)项目实施内容:镇康县边境疫情防控卡点值班执勤人员生活补助。
(五)资金安排情况: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边境疫情防控工作经费100,000.00元(单位资金)。
(六)项目实施计划:镇康县边境疫情防控卡点值班执勤人员生活补助。
(七)项目实施成效:镇康县边境疫情防控卡点值班执勤人员生活补助。
八、项目名称:科技特派员经费
(一)立项依据:镇康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及绩效目标的通知(镇政财教字(2022)33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重点围绕勐捧镇丫口村的烤烟种植,南伞镇甘塘村的茶叶、核桃管护等支柱产业入手,科学制定支柱产业的可行性方案。通过开展作物种植、管理技术培训、现场调研、座谈等来提供技术支持,同时要对农产品的销售工作进行市场调研,拓展销售渠道,解决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
(四)项目实施内容:重点围绕勐捧镇丫口村的烤烟种植,南伞镇甘塘村的茶叶、核桃管护等支柱产业入手,科学制定支柱产业的可行性方案。通过开展作物种植、管理技术培训、现场调研、座谈等来提供技术支持,同时要对农产品的销售工作进行市场调研,拓展销售渠道,解决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
(五)资金安排情况: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科技特派员经费30,000.00元(单位资金)。
(六)项目实施计划:重点围绕勐捧镇丫口村的烤烟种植,南伞镇甘塘村的茶叶、核桃管护等支柱产业入手,科学制定支柱产业的可行性方案。通过开展作物种植、管理技术培训、现场调研、座谈等来提供技术支持,同时要对农产品的销售工作进行市场调研,拓展销售渠道,解决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
(七)项目实施成效:重点围绕勐捧镇丫口村的烤烟种植,南伞镇甘塘村的茶叶、核桃管护等支柱产业入手,科学制定支柱产业的可行性方案。通过开展作物种植、管理技术培训、现场调研、座谈等来提供技术支持,同时要对农产品的销售工作进行市场调研,拓展销售渠道,解决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0700111
附件【110906017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2023年预算公开2023031610283747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