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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事项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空表说明
第三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一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92号)执行。
1. 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辖区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辖区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 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 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依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 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 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执行管理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 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拟订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放射性、射线装置安全,监督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
8. 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授权范围审批或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 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执法监测、纠纷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组织落实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 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11. 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2. 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 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 组织落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 职能转变。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统一行使沧源佤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责。
16. 完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共有独立核算的单位1个,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法规宣教与行政审批股、污染防治股、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股等4个内设机构,下设沧源佤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贯彻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辖区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辖区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依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执行管理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拟订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放射性、射线装置安全,监督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授权范围审批或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落实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市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开展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与去年同期相比无增减,与去年一致。分别是:1.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 沧源佤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3.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5人,沧源佤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公事业编制10人,生态环境监测站事业编制1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5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依据《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临编发〔2022〕19号)文件,我单位参公事业编制由原来的15人,变更为10人,减少了5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无增减,与去年一致。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无增减,与去年一致。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与去年同期相比无增减,与去年一致。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209,416.8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42,183.21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8,267,233.6元,其他收入300,000.00元。
与上年3,452,936.28元对比,增加7,756,480.53元,增224.63%,其中:基本支出2,534,183.21元,与上年2,363,436.28元对比,增加170,746.93元,增7.22%;项目支出8,675,233.6元,与上年1,089,500.00元对比,增加7,585,733.6元,增696.2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由于正常晋升,人员工资较上年增加,所以基本支出增加;二是将县级拨入的退休人员统筹外资金和大病保险纳入年初预算,所以基本支出增加;三是本年度将单位资金和2023年县级财政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预估资金纳入年初预算,所以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42,183.21元,其中:本年收入2,642,183.21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42,183.2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元。
与上年3,452,936.28元对比,减少810,753.07元,减23.48%,其中:基本支出2,422,183.21元,与上年2,363,436.28元对比,增加58,746.93元,增加2.49%,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正常晋升,人员工资较上年增加,所以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220,000.00元,较上年1,089,500.00元对比,减少869,500.00元,减79.81%。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返还2020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补助资金889,500.00元,2023年该项目已完成不再纳入年初预算,只将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209,416.8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642,183.21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8,567,233.6元,其中:
基本支出2,534,183.2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22,183.21元,单位资金112,000.00元),与上年2,363,436.28元对比,增加170,746.93元,增7.2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由于正常晋升,人员工资较上年增加,所以基本支出增加;二是将县级拨入的退休人员统筹外资金和大病保险纳入年初预算,所以基本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8,675,233.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0,000.00元,单位资金8,455,233.6元),与上年1,089,500.00元对比,增加7,585,733.6元,增696.26%,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将单位资金和2023年县级财政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预估资金纳入年初预算,所以项目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852.16元。主要用于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71,852.16元。其中: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45,160.8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6,691.36元。
2. 210卫生健康支出140,352.69元。主要用于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0,352.69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9,196.26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1,728.33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2,378.84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049.26元。
3. 211节能环保支出2,070,471.00元。主要用于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1,850,471.00元;21111污染减排220,000.00元,其中:2110101行政运行1,850,471.00元;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220,000.00元。
4. 221住房保障支出159,507.36元。主要用于22102住房改革支出159,507.36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59,507.36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其中:基本支出2,422,183.21元,项目支出220,000.00元。
1. 工资福利支出2,229,522.97元(其中:基本支出2,229,522.97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
基本工资567,984.00元(其中:行政人员基本支出263,436.00元,事业人员基本支出304,548.00元,项目支出0元)。
津贴补贴619,464.00元(其中:行政人员基本支出358,224.00元,事业人员基本支出261,240.00元,项目支出0元)。
奖金136,193.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6,193.00元,项目支出0元)。
绩效工资373,38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73,380.00元,项目支出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6,691.36元(其中:基本支出226,691.36元,项目支出0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0,924.59元(其中:行政人员基本支出39,196.26元,事业人员基本支出51,728.33元,项目支出0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2,378.84元(其中:基本支出42,378.84元,项目支出0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999.82元(其中:基本支出12,999.82元,项目支出0元)。
住房公积金159,507.36元(其中:基本支出159,507.36元,项目支出0元)。
2. 商品和服务支出368,699.44元(其中:基本支出148,699.44元,项目支出220,000.00元)。主要用于:
办公费69,7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7,950.00元,项目支出41,800.00元)。
印刷费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
水费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000.00元)。
电费2,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400.00元)。
离退休办公经费1,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00元,项目支出0元)。
邮电费16,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6,800.00元)。
差旅费73,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00元,项目支出58,000.00元)。
公务接待费41,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项目支出31,000.00元)。
委托业务费13,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3,000.00元)。
工会经费11,359.68元(其中:基本支出11,359.68元,项目支出0元)。
劳务费13,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00元,项目支出12,000.00元)。
福利费27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70.00元,项目支出0元)。
培训费8,519.76元(其中:基本支出8,519.76元,项目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00元,项目支出26,000.00元)。
其他交通费用62,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8,200.00元,项目支出4,000.00元)。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960.8元(其中:基本支出43,960.8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
退休费43,960.8元(其中:基本支出43,960.8元,项目支出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3年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3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3年无按既定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2,000.00元,与上年82,936.00元对比,减少936.00元,下降1.1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变动原因: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坚决制止无实质内容的出访,进一步从严控制压减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1,000.00元,与上年41,468.00元对比,减少468.00元,下降1.1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算为60次,共计预算接待585人次。
减少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和相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1,000.00元,与上年41,468.00元对比,减少468.00元,下降1.1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000.00元,与上年41,468.00元对比,减少468.00元,下降1.1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环境保护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减少的原因: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全局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预算项目经费8,675,233.6元,共5个功能科目分类项目。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一)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6,705,233.6元,主要用于:
1. 2110104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经费10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2. 2110199沧源佤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开展日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费10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委员会工作要求,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督促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负责日常整改工作的督查检查,积极跟进各项工作整改任务进展,负责统筹协调各有关责任部门开展整改工作,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推动整改落地见效,并按要求报送整改情况,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大气、水、固废(土壤)、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重大的污染防治问题,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督促落实全县污染防治议定事项,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 2110199国家和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经费90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一、持续巩固提升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及时总结创建活动中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机制,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二、做好生态文明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广播电视、新闻报纸,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意义、主要措施、工作成果,及时报道创建工作推进情况以及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县创建的生动实践和典型事例,使生态文明深入人心,为下步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夯实基础;三、做好每年度沧源佤族自治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四、力争完成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复核和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
4. 2110199国控小黑江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资金2,455,233.6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保障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经费,建立健全以自动监测为主,手工监测为辅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全面完成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任务。
5. 2110199生态环境监测站化验楼专项资金2,60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1、肩负全县环境监测任务,监测辖区内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规律,承担了沧源佤族自治县地表水质常规监测,城区常规大气监测,企业废气、城区环境噪音、交通噪音、功能区噪音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纠纷和应急监测,执法监测及其他委托监测。2、生态环境监测站化验楼一栋、占地262.92㎡、建筑面积992.16㎡、四层。配套完善场院道路、挡土墙、绿化、照明、排水系统、供电、消费报警、安防配套。
6. 2110199生态文明县创建经费15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政策,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通过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实施生态保护、恢复和重建工程,改善生态环境状况,倡导低碳发展,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通过创建工作,统筹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把创建的成效体现在进一步改善我县生态环境,努力把良好的生态资源转化为生态产品,更加有力地推动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实现互促共赢,让全县群众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7. 2110199危化品应急预案编制经费40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委托第三方编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建设规划,科学评估危险废物处置需求,合理布局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确保本行政区域的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等为内容,制定科学、合理的危化品应急预案。
(二)21102环境监测与监察400,000.00元,主要用于:
2110299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及监测经费40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加强县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和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时按量完成各项监测任务并及时上报数据,完成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使全县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三)21103污染防治550,000.00元,主要用于:
1. 2110301机动车遥感监测经费2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购置柴油机动车尾气监测设备,力争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工作。
2. 2110399声功能规划经费7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切实有效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程度和范围,不断改善声环境质量,努力建设宁静舒适的声环境。
3. 2110399生态文明创建补助资金26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政策,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通过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实施生态保护、恢复和重建工程,改善生态环境状况,倡导低碳发展,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通过创建工作,统筹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把创建的成效体现在进一步改善我县生态环境,努力把良好的生态资源转化为生态产品,更加有力地推动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实现互促共赢,让全县群众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4. 2110399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作经费10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作。
5. 2110399声功能划区检测经费10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音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改善声环境质量。
(四)21104自然生态保护100,000.00元,主要用于:
2110401水源地规划及检测经费10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完成县级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清理整治工作,在此基础上,对日供水在1000吨或供水人口10000人以上的其他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目的排查、规划保护区、制度整改方案,开展清理整治。
(五)21111污染减排920,000.00元,主要用于:
1. 2111101污染源环境监测经费10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加强县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和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时按量完成各项监测任务并及时上报数据,完成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使全县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2. 2111101国控小黑江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经费5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保证国控小黑江水质自动监测站日常运行,提高水站运维质量,积极发挥水质自动监测站作用。
3. 2111101临沧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实验室改造装修)项目专项资金20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沧源佤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监测站满足实验用房不低于992.16平方米,在岗人数≥9人,持证上岗专业技术人员占比≥2人。通过标准化建设验收和资质认证,正常开展辖区内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具备地表水、饮用水、废水、空气、废气、噪声、振动等常规监测能力和区域特征因子的监测能力。
4. 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22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5. 2111102沧源佤族自治县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20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6. 2111102生态环境隐患排查经费150,000.00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严格环境风险管控,以整治生态环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切入点,开展生态环境隐患排查工作,具体为实施开展全县企业排污风险隐患排查、生态领域矛盾问题隐患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及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县突出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等工作。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详见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九、其他事项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的空表情况说明: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此内容;2.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此内容;3. 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此内容;4. 新增资产配置表: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此内容;5. 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此内容;6. 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此内容。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 市对下转移支付:市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7.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8. 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机构、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市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市生态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辐射环境监督监测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等开支。
9.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 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用于补助各地开展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资金。
12. 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是指支持各地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生活补助以及殡葬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的补助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8,699.44元,与上年143,688.66元对比,增加5,010.78元,增加3.49%,主要原因:由于正常晋升和人员职级晋升,工资较上年增加,所以其他交通费用、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等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开支的日常公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资产总额5,040,296.45元,其中,流动资产1,515,897.48元,固定资产原值2,679,543.02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280,268.01元,固定资产净值1,399,275.0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125,123.96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3,380,469.92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59,826.53元,增49.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建工程增加。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加46,660.00元,增1.77%,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购入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净值减少22,135.03元,减1.56%,减少的原因是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流动资产减少176,405.44元,减10.42%,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支付生态环境监测站化验楼建设等项目资金,货币资金较上年减少,导致流动资产减少;在建工程增加1,858,367.00元,增696.65%;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支付生态环境监测站化验楼建设项目资金。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空表说明
第三部分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沧源分局)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
(一)立项依据
《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1〕50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
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四)项目实施内容
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五)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220,000.00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
按计划年内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七)项目实施成效
年内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二、项目名称:声功能规划经费
(一)立项依据
《沧源佤族自治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声功能区划分(2019-2029)技术报告的通知》(沧污防办字〔2019〕5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
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音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改善声环境质量。
(四)项目实施内容
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音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改善声环境质量。
(五)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声功能规划经费70,000.00元(单位资金)。
(六)项目实施计划
计划开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和监测工作。
(七)项目实施成效
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切实有效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程度和范围,不断改善声环境质量,努力建设宁静舒适的声环境。
三、项目名称:生态文明创建补助资金
(一)立项依据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排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工作经费的批复》(沧政复〔2020〕109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
开展生态文明创建工作,通过创建工作,统筹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把创建的成效体现在进一步改善我县生态环境,努力把良好的生态资源转化为生态产品,更加有力地推动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实现互促共赢,让全县群众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四)项目实施内容
开展生态文明创建工作,通过创建工作,统筹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把创建的成效体现在进一步改善我县生态环境,努力把良好的生态资源转化为生态产品,更加有力地推动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实现互促共赢,让全县群众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五)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生态文明创建补助资金410,000.00元(单位资金)。
(六)项目实施计划
计划开展生态文明创建工作。
(七)项目实施成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政策,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通过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实施生态保护、恢复和重建工程,改善生态环境状况,倡导低碳发展,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
四、项目名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作经费
(一)立项依据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临沧市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环发〔2020〕57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
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从源头上防止土壤污染现象发生。
(四)项目实施内容
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从源头上防止土壤污染现象发生。
(五)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作经费100,000.00元(单位资金)。
(六)项目实施计划
计划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作。
(七)项目实施成效
为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和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
五、项目名称:机动车遥感监测经费
(一)立项依据
《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1〕50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
购置柴油机动车尾气监测设备,力争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工作。
(四)项目实施内容
购置柴油机动车尾气监测设备,力争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工作。
(五)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机动车遥感监测经费20,000.00元(单位资金)。
(六)项目实施计划
计划购置柴油机动车尾气监测设备,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工作。
(七)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开展机动车污染执法检查,进一步做好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六、项目名称:污染源环境监测经费
(一)立项依据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沧政办发〔2019〕81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
加强县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和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时按量完成各项监测任务并及时上报数据。
(四)项目实施内容
加强县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和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时按量完成各项监测任务并及时上报数据。
(五)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污染源环境监测经费100,000.00元(单位资金)。
(六)项目实施计划
计划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时按量完成各项监测任务并及时上报数据。
(七)项目实施成效
加强县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和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时按量完成各项监测任务并及时上报数据,完成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使全县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七、项目名称:沧源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经费
(一)立项依据
《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1〕50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
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四)项目实施内容
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五)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经费100,000.00元(单位资金)。
(六)项目实施计划
计划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七)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八、项目名称:沧源佤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开展日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费
(一)立项依据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沧源佤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通知》(沧办发〔2020〕117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
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委员会工作要求,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督促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负责日常整改工作的督查检查,积极跟进各项工作整改任务进展,负责统筹协调各有关责任部门开展整改工作,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推动整改落地见效,并按要求报送整改情况,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大气、水、固废(土壤)、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重大的污染防治问题,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督促落实全县污染防治议定事项,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项目实施内容
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委员会工作要求,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督促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负责日常整改工作的督查检查,积极跟进各项工作整改任务进展,负责统筹协调各有关责任部门开展整改工作,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推动整改落地见效,并按要求报送整改情况,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大气、水、固废(土壤)、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重大的污染防治问题,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督促落实全县污染防治议定事项,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沧源佤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开展日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费100,000.00元(单位资金)。
(六)项目实施计划
计划用于沧源佤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开展日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七)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大气、水、固废(土壤)、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重大的污染防治问题,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九、项目名称:沧源佤族自治县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
(一)立项依据
《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办发〔2019〕3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
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四)项目实施内容
全面按计划完成年度各项环境监管执法及环保重点工作,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五)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经费200,000.00元(单位资金)。
(六)项目实施计划
按计划年内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七)项目实施成效
年内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十、项目名称:国家和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经费
(一)立项依据
《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1〕146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
一、持续巩固提升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及时总结创建活动中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机制,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二、做好生态文明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广播电视、新闻报纸,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意义、主要措施、工作成果,及时报道创建工作推进情况以及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县创建的生动实践和典型事例,使生态文明深入人心,为下步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夯实基础;三、做好每年度沧源佤族自治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四、力争完成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复核和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
(四)项目实施内容
一、持续巩固提升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及时总结创建活动中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机制,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二、做好生态文明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广播电视、新闻报纸,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意义、主要措施、工作成果,及时报道创建工作推进情况以及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县创建的生动实践和典型事例,使生态文明深入人心,为下步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夯实基础;三、做好每年度沧源佤族自治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四、力争完成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复核和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
(五)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国家和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经费900,000.00元(单位资金)。
(六)项目实施计划
计划用于沧源佤族自治县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
(七)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让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县创建的生动实践和典型事例,使生态文明深入人心,改善生态环境状况,倡导低碳发展,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
十一、项目名称:国控小黑江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资金
(一)立项依据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解决小黑江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缺口资金的批复》(沧政复〔2022〕260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
保障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经费,建立健全以自动监测为主,手工监测为辅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全面完成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任务。
(四)项目实施内容
保障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经费,建立健全以自动监测为主,手工监测为辅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全面完成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任务。
(五)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国控小黑江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资金2,455,233.6元(单位资金)。
(六)项目实施计划
计划用于国控小黑江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缺口资金。
(七)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建立健全以自动监测为主,手工监测为辅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全面完成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任务。
十二、项目名称:国控小黑江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经费
(一)立项依据
《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办发〔2019〕3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
保证国控小黑江水质自动监测站日常运行,提高水站运维质量,积极发挥水质自动监测站作用。
(四)项目实施内容
保证国控小黑江水质自动监测站日常运行,提高水站运维质量,积极发挥水质自动监测站作用。
(五)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国控小黑江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经费50,000.00元(单位资金)。
(六)项目实施计划
计划用于开展国控小黑江水质自动监测站日常运维工作。
(七)项目实施成效
保证国控小黑江水质自动监测站日常运行,提高水站运维质量,积极发挥水质自动监测站作用。
十三、项目名称:临沧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实验室改造装修)项目专项资金
(一)立项依据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竞争立项)的通知》(云财资环〔2021〕111号)和《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竞争立项)的通知》(临财资环联发〔2021〕64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
沧源佤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监测站满足实验用房不低于992.16平方米,在岗人数≥9人,持证上岗专业技术人员占比≥2人。通过标准化建设验收和资质认证,正常开展辖区内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具备地表水、饮用水、废水、空气、废气、噪声、振动等常规监测能力和区域特征因子的监测能力。
(四)项目实施内容
沧源佤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监测站满足实验用房不低于992.16平方米,在岗人数≥9人,持证上岗专业技术人员占比≥2人。通过标准化建设验收和资质认证,正常开展辖区内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具备地表水、饮用水、废水、空气、废气、噪声、振动等常规监测能力和区域特征因子的监测能力。
(五)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实验室改造装修)项目专项资金200,000.00元(单位资金)。
(六)项目实施计划
计划用于沧源佤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实验室改造装修)。
(七)项目实施成效
建设沧源佤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化验楼,通过标准化建设验收和资质认证,正常开展辖区内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具备地表水、饮用水、废水、空气、废气、噪声、振动等常规监测能力和区域特征因子的监测能力。
十四、项目名称:声功能划区检测经费
(一)立项依据
《沧源佤族自治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声功能区划分(2019-2029)技术报告的通知》(沧污防办字〔2019〕5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
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音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进一步改善声环境质量段。
(四)项目实施内容
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音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进一步改善声环境质量。
(五)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声功能划区检测经费100,000.00元(单位资金)。
(六)项目实施计划
计划开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和检测工作。
(七)项目实施成效
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音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进一步改善声环境质量。
十五、项目名称:生态环境监测站化验楼专项资金
(一)立项依据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化验楼建设项目的批复》(沧政复〔2020〕279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
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站化验楼一栋、占地262.92㎡,建筑面积992.16㎡、四层。配套完善场院道路、挡土墙、绿化、照明、排水系统、供电、消费报警、安防配套。
(四)项目实施内容
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站化验楼一栋、占地262.92㎡,建筑面积992.16㎡、四层。配套完善场院道路、挡土墙、绿化、照明、排水系统、供电、消费报警、安防配套。
(五)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化验楼专项资金2,600,000.00元(单位资金)。
(六)项目实施计划
计划用于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站化验楼。
(七)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站化验楼,肩负全县环境监测任务,监测辖区内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规律,承担了沧源地表水质常规监测,城区常规大气监测,企业废气、城区环境噪音、交通噪音、功能区噪音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纠纷和应急监测,执法监测及其他委托监测。
十六、项目名称:生态环境隐患排查经费
(一)立项依据
《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办发〔2019〕3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
严格环境风险管控,以整治生态环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切入点,开展生态环境隐患排查工作。
(四)项目实施内容
严格环境风险管控,以整治生态环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切入点,开展生态环境隐患排查工作。
(五)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生态环境隐患排查经费150,000.00元(单位资金)。
(六)项目实施计划
计划用于开展生态环境隐患排查工作。
(七)项目实施成效
严格环境风险管控,以整治生态环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切入点,开展生态环境隐患排查工作,尽可能将环境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我县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
十七、项目名称:水源地规划及检测经费
(一)立项依据
《临沧市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污防办字〔2019〕6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
完成县级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清理整治工作,在此基础上,对日供水在1000吨或供水人口10000人以上的其他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目的排查、规划保护区、制度整改方案,开展清理整治。
(四)项目实施内容
完成县级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清理整治工作,在此基础上,对日供水在1000吨或供水人口10000人以上的其他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目的排查、规划保护区、制度整改方案,开展清理整治。
(五)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水源地规划及检测经费100,000.00元(单位资金)。
(六)项目实施计划
计划用于水源地规划、检测及保护工作。
(七)项目实施成效
完成县级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清理整治工作,在此基础上,对日供水在1000吨或供水人口10000人以上的其他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目的排查、规划保护区、制度整改方案,开展清理整治。
十八、项目名称:危化品应急预案编制经费
(一)立项依据
《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办发〔2019〕3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
委托第三方编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建设规划,科学评估危险废物处置需求,合理布局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确保本行政区域的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等为内容,制定科学、合理的危化品应急预案。
(四)项目实施内容
委托第三方编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建设规划,科学评估危险废物处置需求,合理布局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确保本行政区域的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等为内容,制定科学、合理的危化品应急预案。
(五)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危化品应急预案编制经费400,000.00元(单位资金)。
(六)项目实施计划
计划用于委托第三方编制科学、合理的危化品应急预案。
(七)项目实施成效
委托第三方编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建设规划,科学评估危险废物处置需求,合理布局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确保本行政区域的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等为内容,制定科学、合理的危化品应急预案。
十九、项目名称: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及监测经费
(一)立项依据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环通〔2016〕232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
加强县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和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时按量完成各项监测任务并及时上报数据,完成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使全县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四)项目实施内容
加强县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和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时按量完成各项监测任务并及时上报数据,完成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使全县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五)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及监测经费400,000.00元(单位资金)。
(六)项目实施计划
计划用于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及监测等工作。
(七)项目实施成效
加强县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和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时按量完成各项监测任务并及时上报数据,完成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使全县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1000111
附件【110906020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3年预算公开2023031409462703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