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9-23 16:01 信息来源: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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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辖区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辖区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依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执行管理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授权范围审批或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执法监测、纠纷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组织落实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11.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组织落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职能转变。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统一行使沧源佤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责。

16.完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任务,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大力推动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推进深化改革,积极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任务:

一是做好入河排污口排查登记工作;二是开展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三是开展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四是加强生态环境指标监测,2023年,沧源佤族自治县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100%,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满足Ⅲ类水功能区水质要求,全县重点污染源监测涉及的5家企业,污染物排放均达标,尚未出现超标现象,县城功能区噪声达标率为100%;五是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监督企业按时完成用途变更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六是开展新化学物质信息第一阶段调查统计工作;七是全面完成沧源佤族自治县县域质量监测与考核评价工作;八是稳步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县工作;九是加大项目申报,充分发挥环保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十是开展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专项工作;十一是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2021年至2025年规划工作;十二是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工作;十三是推进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和联合执法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宣教与行政审批股、污染防治股、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股。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沧源佤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管理)、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事业单位),均不独立核算。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与去年同期相比无增减,与去年一致。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与去年同期相比无增减,与去年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人,增加的主要原因:2023年重新核定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行政编制,我单位行政编制由原来的5人,变更为6人,增加了1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13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2人,减少的主要原因:在职转退休1人,调出1人。

本单位无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人员。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人,增加的主要原因:2023年度事业工勤退休1人。

本单位2023年末无其他人员。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无增减,与去年一致。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与去年同期相比无增减,与去年一致。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506.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40万元,占总收入的53.22%;其他收入236.78万元,占总收入的46.78%。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9.22万元,下降17.75%,减少的主要原因:2023年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重点区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调查、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亚洲象栖息地评估等项目已完工,导致收入较上年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3.20万元,下降29.59%,减少的主要原因:2023年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重点区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调查、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亚洲象栖息地评估等项目已完工,导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其他收入增加3.98万元,增长1.71%,增加的主要原因:2023年县财政加大对建设项目的投入,按照项目进度,拨入生态环境监测站化验楼建设项目资金175.00万元,故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56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18万元,占总支出的44.64%;项目支出315.16万元,占总支出的55.36%;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6.65万元,下降9.05%,减少的主要原因:2023年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重点区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调查、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亚洲象栖息地评估等项目已完工,导致支出较上年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增加0.88万元,增长0.35%,增加的主要原因:2023年调整津贴补贴标准,导致人员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减少57.53万元,下降15.44%,减少的主要原因:2023年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重点区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调查、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亚洲象栖息地评估等项目已完工,导致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4.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88万元,增长0.35%,增加的主要原因:2023年调整津贴补贴标准,导致人员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9.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24%。与上年相比,增加0.71万元,增长0.30%,增加的主要原因:2023年调整津贴补贴标准,导致人员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6%。与上年相比,增加0.17万元,增长1.18%,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加大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力度和生态环境监测等工作,导致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7.2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5.1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53万元,下降15.44%,减少的主要原因:2023年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重点区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调查、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亚洲象栖息地评估等项目已完工,导致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18.70万元。

本年度项目支出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别为:

1.2110104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支出0.11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2.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24.6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4.3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4.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41.0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5.2110401生态保护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6.2111101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12.99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

7.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22.0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7.32%。与上年相比减少113.20万元,下降29.59%,减少的主要原因:2023年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重点区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调查、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亚洲象栖息地评估等项目已完工,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4%。与上年对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75万元,增长7.07%,增加的主要原因:2023年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6.50万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7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4%。与上年对比,卫生健康支出增加0.15万元,增长0.83%,增加的主要原因:2023年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16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6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2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4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72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07.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15%。与上年对比,节能环保支出减少114.24万元,下降35.47%,减少的主要原因:2023年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重点区域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现状调查、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亚洲象栖息地评估等项目已完工,导致节能环保支出较上年减少。主要用于:节能环保支出207.85万元。其中: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81.85万元;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4.00万元;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22.0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7%。与上年对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0.84万元,下降4.74%,减少的主要原因:由于保险基数调整,2023年住房公积金支出较上年减少。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0万元,决算为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71%。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情况,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0万元,决算为5.8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2.42%,完成年初预算的142.9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0万元,决算为1.2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7.58%,完成年初预算的30.4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0万元,支出决算为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71%。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情况,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0万元,决算为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9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0万元,决算为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4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精简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18万元,下降2.47%。其中: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情况,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71万元,增长41.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0万元,下降60.3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接待标准,精简和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但由于我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修理费较上年增加,总体来说“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生态环境执法等各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接待人次184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县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指导工作和相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等产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宿费等。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4.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14.63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比上年增加0.17万元,增长1.1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加大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力度和生态环境监测等工作。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资产总额968.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8.94万元,固定资产471.3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408.57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64.84万元,增长92.22%,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1.43万元,增长236.85%,增加的主要原因:2023年将小黑江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业务用房)纳入资产管理。流动资产减少62.65万元,下降41.33%,减少的主要原因: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货币资金较上年减少,故流动资产较少。在建工程增加196.06万元,增长92.26%,增加的主要原因:2023年继续加大对生态环境监测站化验楼建设项目的投入,故在建工程增加。本年无处置房屋建筑物、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无出租出借资产。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20万元。

具体采购支出情况:采购支出6.20万元。其中:采购公务用车加油服务支出2.39万元;采购公务用车维修服务支出2.45万元;采购复印纸支出0.36万元;采购印刷费支出1.0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开展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绩效自评金额315.16万元,共12个项目,覆盖率为100%。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3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在执行年初预算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进度拨款,合理有效地使用财政项目资金,并及时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综合评价为优。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003300201001111

附件【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923091054768.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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