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自然资源“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于2021年5月21日经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实施。
一、《规划》编制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临沧市奋力建设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五年。自然资源是生存之本、发展之基、生态之要,在当前现代化进程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的重要地位,在临沧市推进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的征程中肩负着重要历史使命。临沧市自然资源“十四五”发展规划,依据中共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临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
二、《规划》编制意义
《临沧市自然资源“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是指导临沧市做好“十四五”时期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的基本依据和行动纲领,是制定相关规划、部署年度任务、配置资源要素、实施工程项目、安排财政预算、完善政策体系、加强行业建设的重要依据。
三、《规划》编制过程
一是开展调查研究。系统收集各类专项规划资料,从资源保障、资源保护、空间管控、法治国土、服务群众等5个方面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发展经验,对照《临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深刻把握“十四五”时期形势任务,组织开展了10个专题研究,提出自然资源“十四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发展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等内容。
二是注重规划衔接。规划注重与《临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云南省“十四五”自然资源规划》等做好衔接,全面落实上位规划的要点。规划编制过程中,全程与省规划编制办进行对接交流等工作,保证了与省规划衔接的紧密度。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与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等交换意见、征询社会意见,不断修改完善,形成终稿。
四、《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共4个部分,包括“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总体要求和任务、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 “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
从资源保障、资源保护、空间管控、法治国土、服务群众等5个方面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全面完成“十三五”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第二部分 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机构改革后全面推进自然资源工作的第一个五年,自然资源工作面临新的形势,临沧市自然资源管理迎来了新的发展阶段,耕地保护要采取更为严格的管理方式,空间管控要全面实现“多规合一”,建设用地供应要更多服务于民生福祉,生态保护修复要切实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贯彻“两统一”职责,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新格局。
第三部分 总体要求和任务
包含指导思想、发展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等内容:
发展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2.坚持底线思维;
3.坚持保障与保护并重;
4.坚持节约高效利用;
5.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创新。
主要目标:
《规划》明确了10个方面的目标
1.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进一步优化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形成“一核、一轴、两带、多点”的空间发展格局,构建“1+2+46+‘5个100’+特色小镇”的市域城镇空间布局。建立全市“多规合一”的“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
2.强化耕地保护。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强化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考核责任制,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落实耕地保有量,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规定要求,用长牙齿的硬措施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守住耕地红线,确保完成省级下达我市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大力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实施,保障各项重点建设项目占补平衡需求。
3.开辟生态保护修复新境界,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落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管控,推动建立全市生态保护修复长效投入机制,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断优化,自然生态系统状况明显好转,山水林田湖草自然之美全面呈现,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新型示范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4.加强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业经济稳步健康发展,对临沧市重要优势的锗、高岭土、铅、锌等实行开采总量调控。加快改造升级生产矿山,逐步达到转型升级的目标要求。基础地质调查程度明显提高,优势矿种新增资源量满足社会需求。
5.提升审批效率,全力保障发展。以服务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目标,以强化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为核心,强化重要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不断深化用地审批制度改革,积极主动服务,提升审批效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用地支撑。
6.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严格执行国家供地政策和产业用地政策,继续强化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全面消化批而未供土地,依法依规处置闲置土地,消化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建立完善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加强构建城镇规划区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体系,维护土地市场秩序,优化用地市场和布局,节约集约用地。
7.强化地质灾害依法防治,落实防治责任。全面构建临沧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提升防治能力。围绕“九大重点工程”中的“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自然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建设完善“四大工程”;以隐患识别排查、风险评价和分级防控为主线,开展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和评价,掌握风险底数,进行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支撑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由“点”向“点面结合”转变;逐步建成新型高效的“群专结合、专群并重”监测预警和气象风险预警网络体系;基本完成高风险区大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的工程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
8.加强执法检查和自然资源督查。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执法督察机制,组织开展卫片执法工作,及时发现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挖湖造景、非法用地采矿等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严肃制止和查处新增违法行为,实现“零容忍”。推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工作并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9.强化基础保障,服务民生。构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统一自然资源分类标准,依法组织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推动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提质增效,对具有完整生态功能的自然生态空间和全民所有单项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测绘保障能力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更好地支撑自然资源管理和各行业需求,更好地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供法制保障。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力度,提升政务管理水平。提升城市规划馆服务保障水平,贴近群众,打造全省乃至“全国一流的、动态成长的、最具人文情怀”的城市规划馆。
10.数字赋能,提升信息化建设保障能力。深化自然资源政务管理系统集成与应用,建设全市统一的自然资源与地理空间大数据平台,加强自然资源网络与信息安全综合防护能力建设,严格落实保密管理制度,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重点任务:
《规划》明确了10项重点任务
1.构建“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全面完成市、县(区)、乡镇三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编制,构建全市“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助推乡村振兴;建立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全域管控的“一张图”实施监督管理系统,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整合各类空间关联现状数据和信息,建设全市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健全用途管制制度,对全市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
2.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守耕地红线。用长牙齿的硬措施加强耕地保护,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强化耕地保护政府主体责任,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考核责任制,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个不准”,耕地非农化“六个严禁”等规定。全面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守住耕地红线。
3.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落实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主体责任,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探索生态修复市场化投入机制,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综合整治。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修复功能区布局要求,以澜沧江、怒江两大流域空间格局失衡、资源利用低效、生态功能退化、生态系统受损的重点区域进行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综合整治。
4.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平。组织做好临沧市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开展第三轮矿规实施评估,规范矿业权设置,加强矿山开采开发行为监管。严格落实自然资源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切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实施好新一轮地质找矿行动。
5.提升依法保障建设项目用地的能力和水平。围绕保障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供给,强化重大项目土地要素保障;推进全市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加强用地征转用审批,不断完善用途管制制度,积极主动研究农用地转用、遏制耕地“非农化”,坚持“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改革要求,合理保障农村建房计划需求,配置使用好年度计划指标。
6.强化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多元化供地,加快土地供应;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建设和完善土地动态巡查制度,明确监测监管事项,落实巡查监管责任,着力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定级和发布实施工作,不断推进农用地流转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7.提高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水平和安全生产能力。落实管理机制,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化、扁平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格局,全面落实政府主导、行业共治、全民参与的防治管理机制。以“查隐患、控风险”为工作重点,扎实做好8县(区)77个乡镇汛期、汛中、汛后地质灾害年度动态巡查排查,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建立全市地质灾害调查信息系统,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规范和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内容、制度与流程,为科学、高效、有序地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服务。
8.加强执法监察和自然资源督查。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执法督察机制,逐步完善自然资源违法发现机制、处置机制、治理机制、评价(考核)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压实属地责任,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置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个不准”,耕地非农化“两个严禁”等规定,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行为。
9.提高基础工作保障和服务质量。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所有者职责,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深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加强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集成;继续推进和完善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建设,强化自然资源监测服务。;持续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迈向更高水平;加大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建立完善的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加大舆情稳控,做好信访接访工作。
10.提升信息化建设保障水平。深化自然资源政务管理系统集成与应用,提升信息化建设保障能力。突出空间资源要素用管结合导向,加快市域空间治理数字化转型,着力打造市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推进市域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开展自然资源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及成果的管理应用。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通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放在首位,加强组织和机制保障,切实加强对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的统筹和组织领导。切实加强法治国土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干部素质,不断提高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风扎实、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强化对新时期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认识水平和基层自然资源所管理服务水平。
相关文档: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临沧市自然资源“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