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排查整治突出问题,深入推动“行业清源”,扎实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工作,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3}{7}{11}2020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15}〔2020〕14号)精神,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临沧市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在全市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
一、整治范围
2020年全市范围内已开展和正在开展招标投标活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整治重点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为有力有效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特此向社会相关单位及个人公布专项整治投诉渠道进行线索征集,如有线索请报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传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883-2157203;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883-215732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临沧市临翔区旗山路147号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