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云南御和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的工程勘察企业资质核定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23日 。在公示期间,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或需陈述补充材料的企业,企业通过用户登录“云南省勘察设计业务咨询管理网”中的“资质管理-资质申报”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书面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咨询。
联系方式:0883-2122385 业务咨询电话:0883-2122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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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3日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审核公示意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州 | 申报专业 | 审查意见 | 类型 |
1 | 云南御和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临沧市 | 工程勘察劳务类(工程钻探)不分等级工程勘察劳务类(凿井)不分等级 | 同意 | 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