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购房优惠政策问答

发布日期: 2023-07-04 15:5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一、现阶段在临沧购买住房,有哪些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

1.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20%。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30%。

2.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双职工家庭70万元,单职工家庭50万元。支持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商转公”贷款业务、缴存职工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无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对同时符合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在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购房款时,可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同时办理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申请组合贷款的需为我市正常缴存职工,所购楼盘为我市辖区房为内的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共同准入项目。

商转公贷款:对正常交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在临沧市行政区域内购建自住住房时已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且贷款尚未结清的,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

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职工家庭名下无住房,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自住的,执行首套房政策;职工家庭名下有1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购买自住住房的,执行二套房政策;职工家庭名下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记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适用范围为: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辖区内购建的自住住房;住房套数以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登记的套数进行认定。

二、现阶段临沧市房屋交易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3.个人购买住房

契税优惠: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印花税优惠: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4.个人出让住房

个人所得税优惠: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增值税优惠: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优惠: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优惠: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三、现阶段在临沧购买住房,有哪些金融政策支持?

5.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即LPR-20BP);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即LPR+60BP)。

当前临沧市执行一年期LPR为3.55%,5年期以上LPR为4.2%,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为房价的2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为房价的30%。具体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由商业银行在不超出政策底线范围内根据自身情况确定。

四、不动产登记如何申请,需提交哪些材料,办理时限多久?

6.不动产登记由房屋买卖双方共同提出申请,特殊情形的可以由单方申请。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需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及询问记录、申请人身份证明、买卖合同、税费缴纳凭证;购买二手房的买卖双方需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及询问记录、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买卖合同、税费缴纳凭证,交易房屋土地性质为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提交资料符合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现阶段在临沧购买住房,有哪些户籍政策?

7.凡在临沧市购买住宅性质房屋的购房人,凭房屋不动产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契税缴纳凭证且实际居住的,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落户后,购房人子女可享受房产所在地义务教育政策。

上述政策执行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政策咨询电话: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0883-2157406

市公安局:0883-2852452

市教育局:0883-2122458

市公积金中心:0883-2152891

市税务局:0883-2142065

人民银行临沧市中心支行:0883-212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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