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30 12:14 信息来源: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自然灾害信息,征地信息,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土地供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等领域信息公开。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为加强对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组会议题,并于2021年8月5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完善工作机制,构建信息平台,保障了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推进各类规划主动公开。按照“谁牵头编制,谁主动公开”的原则,我局在部门专栏公布了以下规划:《临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草案》《临沧市自然资源“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临沧市沿边城镇带规划(2021-2035)《临沧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

2.深化土地供应和土地市场监管信息公开。监督指导各县(区)及时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划拨、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加强批前、批后征地信息公开和基准地价调整情况。加大土地、矿产、测绘等领域行政审批结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3.推行部门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办事指南向社会广泛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并接受社会监督。

2021年,在部门网站专栏发布信息372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183条、通知公告29条、土地市场信息50条、矿业权市场信息101条、财政预决算2条、党建信息7条,征地信息2条。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900000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100000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8000008
(七)总计900000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 0 00 0 0 00 0 0 0 0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亟需深化改进,公开的范围仍然不够广,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保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载体单一。

2022年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扩宽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履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拓展公开渠道。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和宣传,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四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机制,做到“凡公开必审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发生政务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28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