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城乡规划局关于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1-29 09:23 信息来源: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政发[2013]153号)(以下简称《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几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城乡规划信息中心联系。(地址:临沧市临翔区沧江北路3号;邮编:677000;电话(传真):2163185)

一、总体公开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临沧市城乡规划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精神,市城乡规划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规划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建立和健全了相关工作规范、制度,落实了政务信息公开场所、相关人员和配套设施,对可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公开。市城乡规划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网站向公众公开,同时以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信息;系统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内部文件;公开后可能影响工作的信息以及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做到不予公开。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在其职责范围内予以澄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托市政府信息专栏,开展网上政务公开。坚持把网上政务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途径,注重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注重群众需求,及时发布、更新全市范围内规划成果、规划动态、重大决策、行政法规等各类重要政务内容,构建了全市城乡规划信息统一公开发布平台,网站设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规划公示、成果展示、领导简介、机构职能、信息公开年报、部门文件、政策解读、财政预算、权责清单、发展计划报告、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示、党建工作等内容,共计12大版块。2018年以来,共发布信息574项(含转载文件17项)。其中:工作动态41项,通知公告102项,批前公示148项,批后公告228项,成果展示7项,领导简介1项,机构职能1项,文件解读30项,信息公开指南1项,年报1项,财政公开2项,发展计划报告1项,党建6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5项。

(二)依托微信公众号,扩展公开渠道。市规划局于2014年创建“临沧规划”微信公众号,2018年以来,微信公众平台关注人数有857人,共推出信息166条,浏览量达13096次;2018年创建“临沧城市规划馆” 微信公众号,2018年以来,微信公众平台关注人数有1530人,共推出信息92条,浏览量达9785次;拓宽了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了公众与城乡规划的互动参与。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市城乡规划局不涉及重点领域相关工作。

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一)依托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实行窗口式政务公开和服务。将服务中心窗口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从完善办理服务厅功能入手,规范窗口设置,简化办事程序、优化操作流程。目前窗口共受理事项526件。其中:理登记查勘288件,办理承诺事项238件,接受群众咨询服务400余次。2018年共对45个投资项目进行了审批。全年未出现审批超时的情况。2018年,部门通过网上大厅共发布政务信息16条。

所有事项皆在承诺时间内办结。同时,窗口工作人员以桌牌的形式公开姓名、职务、职责、联系电话、监督电话、服务承诺等事项,使服务对象更加明确,服务质量更有保障。

五、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8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 4 件,办结完成及时在网站发布。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增进公众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了解理解、认同协同,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与实效,增强公信力、执行力,全面提升我局办事能力。一是建立健全了信息发布和文件解读制度,制定印发了《临沧市城乡规划局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明确了新闻发言人,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政策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保障社会公众的信息要求。二是编辑印制了《城乡规划文件汇编》以及《城乡规划要编》。三是在网站开设并完善“政府文件”和“政策解读”相关专栏。四是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要内容解读、国务院47号文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政策法规,并通过召开会议的方式,解读了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文件。

七、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市城乡规划局积极利用政府网站、热线电话等形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本年度没有发生重大舆情事件。

八、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市规划局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公开审核、责任追究、考核等工作制度,明确了信息发布、申请受理和处理公开信息申请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形成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都做了详细规定,市规划局在规划稽查科开设了依申请公开点并在局网站提供了信息公开申请表的下载,方便受理公众申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市规划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采取当面、书面申请或通过市规划局网站、信函、传真等途径向规划稽查科、规划服务窗口和市规划局门户网站进行申请。收到申请后,即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的范围,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向申请人或社会公开。2018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已答复依申请 2件。内容为建设规划工程许可、“一书两证”申请等相关信息。现场咨询、电话查询400余件次,全年未收到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举报投诉。

九、公开制度建设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的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制定印发《临沧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和《临沧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十、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现场咨询、电话查询400余件次,咨询内容主要规划许可办理等有关规划建设事宜。共受理的举报投诉16件次,办结行政复议1件次,行政应诉0件次。

十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二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内容不够深化,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

十二、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继续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努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主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员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同时加大督办力度,敦促各相关部门认真梳理信息目录,做好分类公开的各项工作,及时公布信息,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省、市政府的要求,常换常新。

二是要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同时,对市委、市政府及部门的信息,按“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

三是要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的投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社会团体、单位、个人及时了解政府信息,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予以公开。

四是要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凡是需要群众知道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都要纳入公开范围,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及时、全面地在网上进行公布。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效率,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工作。

十三、其他报告事项:无。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临沧市城乡规划局

2019年1月16号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临沧市城乡规划局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7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7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74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66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3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2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2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2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1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2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 工作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3.6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8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填报日期: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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