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省住建厅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安排部署,严格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落实“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文件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暂停受理房地产三级、四级的升级、延期等业务。为服务好房地产企业开展项目建设,市住建局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临时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的通知》要求,按照申报条件严格审核把关,切实做好房地产开发临时二级资质申报审核工作,截止2022年3月28日,已审核办理房地产开发临时二级资质1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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