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台“六项举措”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1-30 11:0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2020年农历新年伊始,一场疫情打破了原本属于春节的热闹。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应对。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1月23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一时间迅速反应、积极部署,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科室和事业单位防控工作职责。

  1月29日上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党组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国家、省、市近期召开、下发关于疫情防控的会议及文件精神,并立即印发了《关于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部署下紧急行动起来,加强城乡供水、城市污水、环境卫生、住宅小区、建筑工地行业管理,建立联防联控机制,为防止疫情扩散蔓延贡献力量。

  1月30日,根据云南省委省政府发布的防控工作2号公告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新部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件的通知》,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再要求。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点采取6项举措,扎实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疫情期间安全供水应急处理机制,严防发生供水水质污染事故。加强与当地生态环境、水务、卫健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做好城市和乡镇供水水源地卫生防护工作,确保原水安全。指导城市、乡镇供水单位做好自来水厂防疫工作,厂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城市供水要加强水厂制水工艺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增加水质检测频率,确保出厂水水质水压等符合国家标准。加强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安全监管。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内部消毒和卫生防护,严格执行各项安全作业制度,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有序运行。加强培训教育,让一线员工了解污水和污泥内部可能隐藏的各种病毒生物伤害,提高防护意识。加强对污水管网的维护管理,及时修复破损管道,疏通管网,防止污水满溢横流。杜绝生活污水直排。加强对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的监管,实行全日制保洁,严禁医疗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加强生活垃圾箱(桶)、收集点、转运站以及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的消毒和保洁力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生活垃圾实施日产日清,并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置。加强一线环卫作业和管理人员的防护保障,普及防护知识,发放必要的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加强小区电梯、楼梯、门厅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消毒、保洁等工作,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加强城市公园防控管理,一律取消园内各类展览活动。对无法关闭的公共空间,切实做好消毒和环卫保洁工作,并强化与公安、卫健等部门工作联动机制。加大对乡镇人民政府的督促指导,对生活垃圾实行全日制保洁,做到日产日清,并集中到指定地点统一处理。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切实抓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通知村委会,村委会负责通知到村民小组。村民小组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做到村庄全日保洁,生活垃圾必须投入垃圾箱(桶)、垃圾池等指定的垃圾处理设施,并及时进行焚烧或其他科学有效方式进行处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的建设项目,2020年2月9日前不得复工。

  当前,为加强对以上6条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从1月29日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派出5名副局长带队,组成5个指导组分赴8县(区),对各县(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帮助指导。同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切实加强在岗值守,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共12名干部,于1月28日停止春节休假,返回单位工作岗位正常上班;其他干部职工全部返回工作地,实行居家网上办公。充分利用局OA网络办公系统,及时发布各类文件、信息,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尽量减少外出,坚决防止恶意炒作,传播正能量,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在之前工作基础上,下一阶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着重做好6项举措落实、机关自身管控等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疫情防控,全系统、多举措形成合力抗击疫情。(办公室  鲁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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