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制定八项制度规范人防工程建设及审批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4-13 15:2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防工作重要讲话和有关指示批示精神、全国第七次和云南省第五次人民防空会议精神,2020年4月12日,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人防系统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市人防办主任徐绍武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把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临沧住建人防系统工作中。二是要建立人防工作八项制度,即:人防工程审批集体决策制度,人防工程审批公示制度,定期研究人防工作制度,人防工作督导制度,人防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制度,人防工作请示报告制度,人防工程及易地建设费收缴情况通报制度,人防工程审批及验收备案制度,健全风险防控措施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行使。三是迅速对市本级人防系统专项整治排查发现问题和审计指出问题进行整改。四是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对县(区)进行再排查,实行处级领导挂包制度,4月13日以前对督导组人员进行培训,13日下午进驻,4月20日前全面完成专项督导。(人防工程管理科 张丽新)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