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召开临沧市住房城乡建设
系统城镇燃气政策法规学习培训会议
2021年4月27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召开临沧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城镇燃气政策法规学习培训会议,传达学习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关于赴昆明学习天然气和城镇燃气市场开发培育监管相关政策法规情况的报告》的批示及报告精神,原文领学并深入解读城镇燃气政策法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鲁雪梅同志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传达学习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关于赴昆明学习天然气和城镇燃气市场开发培育监管相关政策法规情况的报告》的批示及报告精神,对下步工作进行细化安排。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科室对《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天然气推广利用明确工作责任的通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城镇燃气政策法规进行原文领学和深入解读,并就燃气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就城镇燃气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报,并围绕工作难点、疑点进行讨论座谈。
会议指出,做好城镇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认真学习领会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关于赴昆明学习天然气和城镇燃气市场开发培育监管相关政策法规情况的报告》的批示及报告精神,严格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采取有力监管举措,依法依规严把市场安全关,全面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强化经营许可管理,切实规范瓶装燃气经营许可审批。
会议要求,一是加强监管,整顿瓶装燃气市场。各县(区)要严格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针对无证经营、燃气经营许可证过期、跨区域经营及经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加大监管,对违法行为严管重罚,形成震慑。二是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天然气发展有关政策规定。三是加快进度,克期完成《城镇燃气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各县(区)认真借鉴学习凤庆县专项规划编制经验,加快专项规划编制。凤庆县《燃气工程专项规划》已于2021年4月26日通过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现按程序报批,将于近日出台。临翔区、云县力争于2021年5月20日前完成,永德县、镇康县、耿马自治县、沧源自治县、双江自治县力争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检查科、行政审批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人员;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负责同志,城市建设股、政策法规股、质量监督站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