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临沧高新区规划建设局,临沧边合区规划建设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将于2024年5月至6月对云南省开展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做好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迎接督察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绍武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建海 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 东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琦 副局长
成 员:毛文中 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管科科长(办公室负责人)
陈昌鹤 行政审批科科长、四级调研员
王丽银 住房保障科科长
王付雷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副科长
李卫勋 城市建设科科长
彭芳明 城市更新科科长
鲁 珊 村镇建设科科长
游照龙 建筑市场监管科科长
周 俊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彦立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检查科科长
李章明 总工程师、四级调研员
刘芝强 总工程师办公室副主任
陈玉莲 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副站长
陈 葵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城市建设科,王建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城市建设科科长李卫勋同志任联络员,抽调办公室、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检查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等人员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各科室(单位)做好督察组督察期间涉及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督察工作。为确保迎检工作落细落实,结合实际,设立两个迎检工作专班。
(一)第一迎检工作专班
组 长:王建海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鲁 珊 村镇建设科科长
李卫勋 城市建设科科长
张彦立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检查科科长
毛文中 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管科科长(办公室负责人)
陈 葵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二)第二迎检工作专班
组 长:杨 琦 副局长
成 员:王付雷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副科长
游照龙 建筑市场监管科科长
周 俊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各科室(单位)要充分认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政治性、权威性、严肃性,主动担当作为,认真落实好“行业主管”责任,增强做好迎检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找准短板、查漏补缺,以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方位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各项工作。
(二)完善台账资料。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各科室(单位)要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档案”的要求,迅速整理完善历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级环保督察、省级“两污”专项督察、2018年以来国家和省长江经济带警示片反馈问题、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档案资料备查。所有档案资料务必严格审核把关,做到实事求是、完整准确、逻辑清晰、条理清楚。
(三)推动边查边改。5月8日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派出边查边改工作小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县(区)建筑垃圾、城镇生活污水、城乡生活垃圾、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等方面开展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请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抓好整改工作,确保边查边改取得实效。请各工作小组认真填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查边改问题登记表》,于抽查检查工作结束后及时交城市建设科汇总存档。
附件: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查边改问题登记表
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查边改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7日
附件1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查边改问题登记表
日期 |
| 县(区)、乡(镇) |
| 检查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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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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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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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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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成员(签字):
附件2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边查边改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第一组:王建海、李卫勋(负责临翔区)
第二组:杨 琦、姚学钰(负责云县)
第三组:陈 葵、李先华(负责凤庆县)
第四组:苏 平、陈相开(负责永德县)
第五组:周 涛、何根显(负责镇康县)
第六组:刘力文、普裕凡(负责耿马自治县)
第七组:张彦立、刘芝强(负责沧源自治县)
第八组:王付雷、董大春(负责双江自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