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5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临沧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组一行4人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展专题评估调研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杨琦同志详细汇报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贯彻实施《临沧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情况。
一直以来,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始终注重贯彻执行《条例》,将《条例》要求全方位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注重从宣传引导、审批监管、项目建设、管理维护等方面综合施策,推动全市城市绿化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截至2023年底,全市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8.2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2.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4.53㎡、公园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87%,镇康县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临翔区、云县、凤庆县、沧源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凤庆县列入全省10个“健康美丽文明智慧幸福县城”之一,镇康县、沧源县、双江县也列入了省级美丽县城;2022年镇康县、凤庆县列入全省绿美城市名单,全市12个城市社区认定为省级绿美社区(获得省级奖补资金2028万元)。
下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从加快专项规划编制、强化项目谋划及专项设计、严格绿线管理、加强养护管理、加强宣传引导五个方面入手,进一步贯彻落实《临沧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持续抓好临沧市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全面建设绿美临沧。
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后评估工作组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贯彻实施《临沧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情况给予肯定。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草原局分管副局长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科、城市建设科、城市更新科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