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临沧市分行召开了保障性租赁住房融资贷款工作推进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丕明出席会议并作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徐绍武主持会议。
会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通报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进展情况、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临沧市分行副行长对保障性租赁住房融资贷款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对融资要件准备进行培训。各县(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目前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进展及融资贷款进展情况作了汇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丕明对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
李丕明副市长要求:一是要争先创优。保障性租赁住房各县工作要和全省各州市比,在项目争取、项目开工、资金拨付等指标排名上一定要有争先创优意识,通过一项项任务完成,从思想认识上,从具体的措施上,再统筹规划。二是抓问题整改。对于涉及安全的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积极整改。三是依法决策。在计划决策时,要主动研判分析,所作出的决策要精准要有所依据。在职责、执法范围内,所作的工作一定坚持要依法依规,要经得起时间和人民群众的检验。四是精准指导,各部门要密切配合,要积极指导县(区),研究项目落脚点、项目要素保障、资金筹措来源,牢牢把握支持政策,做好保障工作。
钱孟辉行长对保障性租赁住房融资贷款工作作了工作安排:一是要竭尽全力推进后续工作,全力以赴,积极主动地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融资贷款项目的后续工作,包括资金的落实、贷款的审批和发放等环节,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二是要积极解决问题,相关部门和人员要积极主动地解决问题,及时跟进和处理各类风险和挑战。三是加强合作,保障性租赁住房融资贷款工作需要各方共同合作,形成合力。相关方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共同解决问题,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共赢的局面。
徐绍武局长工作安排:一是要弄清问题,保障性租赁住房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旨在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需要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全面了解和分析,明确问题,针对性地制定解决方案和工作计划。二是要解决问题、土地问题,贷款主体等问题,工作专班要主动解决问题,做好贷款申报要件的保障,要按照融资条件包装项目,确保申请成功解决。三是住建部门要积极落实,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主动出击解决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推动及融资贷款工作中的各类问题,要与县区政府保持紧密联系,共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各类问题,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临沧市分行、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各县(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各县(区)农业发展银行机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科(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共42个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