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选择《临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项目(2024年)》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6-25 09:43 信息来源: 行政审批科 浏览次数:

为做好《临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项目(2024年)》工作,根据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工作制度,拟公开选择服务机构开展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服务内容

(一)主要内容

1.评估临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否与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无缝衔接,建立数据共享共用、平台互联互通的交流机制评估临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否提前介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三区三线”划定等工作;是否基于最新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版等基础资料,统一数据基础,实现数据无缝衔接;是否开展“三线一单”更新调整、成果应用等工作,实现工作底图统一,确保数据一致性;是否有利于“三线一单”成果数据的落地应用,促进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实现成果共享。

2.评估临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减污降碳协同管控。开展临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跟踪评估与减污降碳协同管控工作,评估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和准入清单是否深化“两高”行业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强化源头管控。同时,检查“三线一单”是否对重点行业、区域发挥环境准入约束作用,提高协同减污降碳能力,推动构建减污降碳协同管控格局。产业转移地区应严格落实管控要求,将环境质量底线作为硬约束,为“三线一单”实施成效评估与协同管控提供实践支撑和案例。

3.评估临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机制评估临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机制建立情况。按国家和云南省要求,梳理临沧市“三线一单”在环境管理、资源开发、产业布局调整、城镇建设、项目选址、执法监管等领域的应用场景和实施路径。反馈并完善应用机制,总结提出典型应用案例,并向省生态环境厅反馈。

4.评估临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发布以来的实施应用情况,总结应用经验,分析应用效果和存在的问题根据国家和云南省要求,跟踪评估临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情况。评估其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预防环境污染,降低风险,服务发展,促进保护。总结实施应用情况,开展综合评价,评估成果是否贯穿规划环评、项目环评等全过程,分析效果及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形成临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跟踪评估报告,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做好全省“三线一单”成果跟踪评估相关工作。

(二)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年度目标

通过“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价,分析研判临沧市“三线一单”成果实施情况,进一步优化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编制报告数量

1套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成果审查通过率

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成果按时完成率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为优化完善临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提供依据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0%

三、服务期限

2024年12月前完成。

四、服务经费预算

本次采购项目预算经费为50万元,项目服务报价为包干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报名单位视为无效报名。

五、报名要求

(一)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

(二)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下两者之一证明材料:

1.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2.提供自报名文件提交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成立不足3个月的视实际情况自行提供。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六)具备工作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七)公司基本情况。包括:综合实力情况,办公场所、技术力量、技术人员学历和职称、所获荣誉等情况。

(八)报价表。

(九)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作实施方案;2.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3.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措施;4.类似项目业绩;5.项目实施团队人员配备。

(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的书面声明(原件)。

(十一)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六、报名相关事项

(一)凡有意参与的代理机构,请提交以上资料纸质版一套,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在封面处标注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报名时间:2024年6月25日-7月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递交材料的,不予接收。报名地点:临沧市生态环境局1号楼三楼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0883-2165088,2141703。

(三)市生态环境局按照附件评分标准对报名机构进行比选,对选定的中选单位在我局网站进行公布。


附件

临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

评估项目(2024年)评分标准

评 审 内 容

评 审 标 准

一、符合性审查

符合公告中一、资格要求,供应商有一项不符合资格要求规定的,该响应文件按无效报名处理。

二、总得分计算公式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1+F2+F3

其中:F1、F2、F3分别为报价部分、技术部分评审、商务部分评审3项评审内容的汇总得分。报价部分F1:10分;技术部分评审F2:75分;商务部分评审F3:15分

1、报价部分F1(满分10分)

报价评分(1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计算公式= 评标基准价/供应商报价×10

即:F1=[C/(B1,B2,…,Bn)]×10

注:C为评标基准价,即实质性要求审查合格且价格最低的有效报价;B1,B2,…,Bn为第n个经初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有效报价。

2、技术部分评审F2(满分75分

实施方案评审30分

评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的实施方案部分内容进行详细的横向比较评审:

第一个档次(21-30分):有详细、合理的服务方案、工作技术方案实施细则、保障措施,且针对性强的;

第二个档次(11-20分):服务方案、工作技术方案实施细则、保障措施基本详细合理,针对性一般;

第三个档次(1-10分):实施方案简单粗糙,不全面,保障措施一般;

无实施方案描述的该项得0分。

2、技术部分评审F2(满分75分

人员配备评审15分

(1)项目负责人配置(5分)

①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②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3分;

(2)项目其他人员配置(10分)

①人员配置评审评分(6分)

第一档次(6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方案科学合理、全面完整、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管理团队人员分工明确;经验丰富,专业技术实力强;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情况;

第二档次(4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方案基本合理、可行性、针对性一般,管理团队人员分工合理;经验一般,专业技术实力一般;基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情况;

第三档次(2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方案内容空洞缺陷、可行性差、针对性差,管理团队人员分工不合理;难以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情况;

未针对本项目提出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方案的该项得0分。

②拟派往本项目成员中每配备一名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满分4分。

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审(20分

第一个档次(12-20分):服务质量保证及承诺编制详细具体、内容完整,有相对应的详细具体的质量保障措施,且针对性强、可行性高的;

第二个档次(6-11分):服务质量保证及承诺和相对应的质量保障措施内容一般,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的;

第三个档次(1-5分):服务质量保证及承诺不具体不完整,质量保障措施简单无针对性和可行性,难以满足本项目需求的;

无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描述的该项得0分。

2、技术部分评审F2(满分75分

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措施评审(10分

第一个档次(7-10分):工作计划内容全面,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措施有力、合理、可行,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

第二个档次(4-6分):工作计划内容较全面,计划编制较合理,措施可行,有违约责任承诺的;

第三个档次(1-3分):工作计划内容基本全面,计划编制基本合理,措施基本可行,违约责任承诺不具体的。

无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措施描述的该项得0分。

3.商务部分评审F3(满分15分)

类似项目业绩评审15

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有1项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得3分,满分15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或有关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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