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临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项目(2024年)》工作,根据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工作制度,拟公开选择服务机构开展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服务内容
(一)主要内容
1.评估临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否与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无缝衔接,建立数据共享共用、平台互联互通的交流机制。评估临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否提前介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三区三线”划定等工作;是否基于最新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版等基础资料,统一数据基础,实现数据无缝衔接;是否开展“三线一单”更新调整、成果应用等工作,实现工作底图统一,确保数据一致性;是否有利于“三线一单”成果数据的落地应用,促进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实现成果共享。
2.评估临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减污降碳协同管控。开展临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跟踪评估与减污降碳协同管控工作,评估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和准入清单是否深化“两高”行业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强化源头管控。同时,检查“三线一单”是否对重点行业、区域发挥环境准入约束作用,提高协同减污降碳能力,推动构建减污降碳协同管控格局。产业转移地区应严格落实管控要求,将环境质量底线作为硬约束,为“三线一单”实施成效评估与协同管控提供实践支撑和案例。
3.评估临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机制。评估临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机制建立情况。按国家和云南省要求,梳理临沧市“三线一单”在环境管理、资源开发、产业布局调整、城镇建设、项目选址、执法监管等领域的应用场景和实施路径。反馈并完善应用机制,总结提出典型应用案例,并向省生态环境厅反馈。
4.评估临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发布以来的实施应用情况,总结应用经验,分析应用效果和存在的问题。根据国家和云南省要求,跟踪评估临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情况。评估其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预防环境污染,降低风险,服务发展,促进保护。总结实施应用情况,开展综合评价,评估成果是否贯穿规划环评、项目环评等全过程,分析效果及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形成临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跟踪评估报告,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做好全省“三线一单”成果跟踪评估相关工作。
(二)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表 |
项目年度目标 | 通过“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价,分析研判临沧市“三线一单”成果实施情况,进一步优化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编制报告数量 | 1套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成果审查通过率 | 100%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成果按时完成率 | 100%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为优化完善临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提供依据 | 100%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0% |
三、服务期限
2024年12月前完成。
四、服务经费预算
本次采购项目预算经费为50万元,项目服务报价为包干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报名单位视为无效报名。
五、报名要求
(一)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
(二)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下两者之一证明材料:
1.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2.提供自报名文件提交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成立不足3个月的视实际情况自行提供。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六)具备工作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七)公司基本情况。包括:综合实力情况,办公场所、技术力量、技术人员学历和职称、所获荣誉等情况。
(八)报价表。
(九)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作实施方案;2.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3.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措施;4.类似项目业绩;5.项目实施团队人员配备。
(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的书面声明(原件)。
(十一)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六、报名相关事项
(一)凡有意参与的代理机构,请提交以上资料纸质版一套,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在封面处标注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报名时间:2024年6月25日-7月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递交材料的,不予接收。报名地点:临沧市生态环境局1号楼三楼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0883-2165088,2141703。
(三)市生态环境局按照附件评分标准对报名机构进行比选,对选定的中选单位在我局网站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