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组织好2023年度省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支持临沧市的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工作,提高项目采购质量,防范采购风险,经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研究同意,拟公开选择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委托其办理项目招标事宜。
一、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备案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政府采购相关资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已进行备案)。如外地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七条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工商登记注册地(以下简称注册地)省级分网填报以下信息申请进入名录,并承诺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二、报名要求
1.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具备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4.公司基本情况。包括:办公场所、技术力量、业绩等情况。
5.招标代理方案。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其所从事的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绩情况。
6.服务承诺。响应业主需求的时间,招标质疑投诉的受理、解决程序及处理的能力。
7.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情况。
8.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的书面声明(原件)。
三、报名相关事项
1.凡有意参与的代理机构,请提交以上资料纸质版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在封面处标注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27日18时止,逾期递交材料的,不予接收。报名地点:临沧市生态环境局1号楼三楼综合规划科,联系电话:2141703。
3.市生态环境局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评选,对选定的中选单位在我局官网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