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地灾指办〔202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临沧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5月31日
临沧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有效预防和处置地质灾害,提高防灾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临沧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2021年度临沧市地质灾害及防治情况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1990处,其中,泥石流122处,崩塌51处,滑坡1802处,其他地质灾害15处;按照险情划分特大型20处,大型43处,中型486处,小型1441处,威胁人口196919人,威胁财产637044.485万元。
2021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灾情2起,损坏房屋2间,挡墙及围墙坍塌63米,道路变形80米,受灾人口19人,直接经济损失65万元,无人员伤亡。
(二)地质灾害防治主要工作
2021年,临沧市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积极部署开展临沧市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共投入资金2471.9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49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721.13万元、市县自筹资金260.8万元),聚焦“责任担当”“重点时段”“灾害在哪里”“灾害何时发生”“如何防御风险”“发生灾害怎么办”“主动防御”等开展了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积极推进市、县两级地质灾害““十四五””防治规划编制,不断深化风险普查和精细化调查、强化人技结合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优化防治技术支撑体系能力建设,积极配合省厅完成信息管理能力和科技赋能建设。
1.调查评价工程。一是加强地质灾害“三查”。全市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工作,并对防汛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以书面和会议形式将发现问题进行了反馈整改。二是完成了全市8县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阶段任务,县级成果通过市级审查。完成了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与风险评价阶段任务。根据省厅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安排,8月份实施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日报制度。
2.监测预警工程。一是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完成了2020-2021年度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项目建设205处,设备运行稳定在线率达95%以上,监测预警项目的实施,提升了临沧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员作用,全市2440名监测员对1754个隐患点开展巡查监测,做到“人防+技防”并重。二是持续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对汛期辖区内强降雨进行实时跟踪,通过电视台、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和APP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全年共向运营商手机短信定制天气预报公众用户发送360万余条,通过“临沧国土气象APP”向市县自然资源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乡镇负责人、监测员推送23万余条。
3.工程治理和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全市实施231个工程治理项目已完工147个,处于前期阶段20个,施工阶段64个;拟实施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9997户,已实施完成8366户、正在实施408户。
4.应急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工程。构建三级网络支撑体系为主要工作任务,建立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网络体系,完善地质灾害专业技术队伍驻州(市)包县、驻县联乡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制度,驻临沧市技术支撑队伍协助市、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完成全市地质灾害巡查排查核查、风险普查、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灾险情报送、应急值守、应急会商、应急调查、应急救援、避让搬迁选址、治理工程项目核查检查、督查和技术指导和其他相关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等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配合开展全年地质灾害应急演练230次,参与人数15749人;开展宣传培训123次,参与人数7586人
二、2022年气候趋势预测及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我市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各县(区)、乡(镇)都有地质灾害隐患分布,区域地质构造复杂,年度主汛期降水正常略偏多,局地性强降水天气突出,在以上因素的作用下,突发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
(一)2022年气候趋势预测
1.趋势预测
(1)年度趋势预测
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2022年全市大部降水总量正常,西南部边缘地区偏多10%左右,年平均气温正常略偏高;雨季开始期正常,局地春季和初夏干旱较常年偏重;主汛期降水正常略偏多,气温正常略偏高,局地性强降水天气突出。属于温度条件较好、降水稍偏多的气候年景。由此可见2022年地灾总体趋势较2021年会有所加重,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严峻复杂。
(2)5月降水量和雨季开始期趋势预测
预计5月降水量正常略偏多,南部地区偏多10%左右,气温正常。雨季大致在5月下旬开始,与常年相比大部地区为正常。
(3)主汛期6—8月趋势预测
预计6~8月降水总量正常略偏多,西部地区偏多10%左右,局地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偏重发生;气温偏高0.5℃左右。7月下旬至8月全市无大范围抽扬期低温冷害天气出现。
(4)秋季9—11月和雨季结束期趋势预测
预计9~11月降水总量正常略偏少,可能出现5~7天的秋季连阴雨天气;气温偏高0.5℃左右。雨季于10月中旬前后结束,与常年接近。
2.防灾减灾建议
(1)春季、初夏需防范干旱和雷暴、大风、冰雹等气象灾害
我市降水区域差异较大,春季和初夏局地仍有可能出现干旱,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阶段性偏高,相关部门应提前采取措施,做好抗旱、防火和节约用水等工作。春季也是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高发季节,应做好防御工作。
(2)夏季预防洪涝、滑坡和泥石流灾害
主汛期强降水天气频繁,需重点关注区域性或单点性强降水引发的洪涝和地质灾害。防洪排涝工作要提早安排落实,库塘堤坝和城市排涝系统应在汛期前进行普查,消除各种隐患。泥石流多发地段应进行全面检查,做好防范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3)秋季谨防连阴雨,全力做好蓄水工作
秋季易出现连阴雨天气,需加强防范。进入秋季后自然降水逐渐减少,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做好库塘蓄水工作。
(二)地质灾害预测
降水偏多,极端天气突出,易诱发地质灾害。结合气象预测信息,2022年全市降水略偏多,雨季大致在5月下旬开始,主汛期降水正常略偏多,局地性强降水天气突出,在极端气候增加、工程建设增多、专项资金短缺的综合因素影响下,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面临形势严峻、任务艰巨。5-10月,尤其是6-8月,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高发期,特别是极端气象事件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很大。2021年10月-2022年4月地质灾害相对低发,需要注意防范由于长期阴雨和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2022年,要加强防范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工程、矿山开采、切坡建房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小湾、漫湾、大朝山、糯扎渡电站库区汛前库水位消落期及汛期降雨集中期是库区崩塌、滑坡变形及险情发生的集中期,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蓄水和高水位运行期是新塌岸集中发生、老塌岸进一步发展时段,应加强对塌岸易发段和塌岸点的监测。
三、2022年地质灾害主要灾害点分布及重点防范期
(一)地质灾害防范形势
根据对比历史同期资料和市气象局预测结果,结合我市地质条件情况特征以及近年来重大工程活动区影响等分析预测,2022年全市地质灾害防范形势依然严峻,局部地区危害可能超出今年平均水平。
(二)地质灾害高发时段
主要为6月至10月上旬。
(三)地质灾害高发区域
地质灾害隐患分布比较集中且降水偏多突发性天气多发频发的区域,交通、水利、光伏能源等重点工程建设活动较多的区域,以及已纳入治理和搬迁但未能实施的隐患区。尤其是斜坡、沟道等地段和位于陡坡陡崖下、沟口、沟边、谷地内的村镇居民区、施工营地、临时设施等,以及交通、水利等重点工程项目较多的区域。
重点防范一是山区、乡(镇)政府、村委会、学校、卫生院、农村居民住房;二是已建、新建、在建高速公路、铁路、机场、水库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三是重要交通干线、县乡公路、乡村公路;四是水利水电基础设施和库岸、光伏发电项目;五是工矿厂房设备设施;六是旅游景区景点及在建旅游设施工程;七是重点河道。
(四)重点防范区
1.部分居民区、学校隐患点
临翔区:博尚镇那招大象头滑坡;博尚镇夹山村民委员会新村和下村滑坡;博尚镇完贤户门滑坡;凤翔街道南信桥村施家寨滑坡;凤翔街道中山村彭家组滑坡;凤翔街道南屏社区大田组滑坡;凤翔街道圈掌社区花果山新寨(西环线边弃土场)滑坡;忙畔街道文伟社区大湾子滑坡;马台乡计生站滑坡;马台全河村左家(全河街子)滑坡;邦东乡和平村唐家、丫口组滑坡;邦东乡昔归搬迁安置点滑坡;邦东乡曼岗村那罕组滑坡;蚂蚁堆乡忙糯坝老滑坡;蚂蚁堆乡新民新寨滑坡;蚂蚁堆乡旧怕令滑坡;蚂蚁堆乡遮奈村泥石流;蚂蚁堆乡新塘房泥石流;蚂蚁堆乡丫口寨滑坡;忙畔街道党瓦滑坡;忙畔街道小坝子滑坡;忙畔街道南莱龚家寨滑坡;忙畔街道帮笃山(水淌田石场后部)滑坡;忙畔街道下忙允山(民族中学旁)滑坡;南美乡南美村老中学滑坡;南美乡政府驻地街子滑坡;章驮勐旺村大寨大水井滑坡;平村乡那玉村新寨滑坡;平村乡平村完小;圈内乡昆赛村官山码头滑坡。云县:茂兰镇哨街村完小滑坡;爱华镇石房村石房组滑坡泥石流;德胜村盐井哨泥石流;长坡岭钟家村滑坡泥石流;长坡岭村小海子组滑坡;栗树乡岩子头滑坡;丙必利滑坡;晓街乡晓街河泥石流;幸福镇泥石流。凤庆县:凤庆县一中;凤庆县工业园区;凤山镇大有村下寨组;凤山镇厚丰村半坡;凤山镇厚丰村大寨子;凤山镇大有村等尚组;洛党镇厚丰村半坡小组;洛党镇新峰村杨柳下小组;洛党镇太平寺村完小及中寨组;勐佑镇立达村摆依寨;勐佑镇阿里侯村阿里黑组;勐佑镇马家铺岔路;勐佑镇新寨村德思里老营业所;勐佑镇翁乐村大水井完小;凤庆县涌金水库;腰街乡政府驻地;腰街乡函关村核桃箐;新华砚田村及新华乡政府驻地;新华乡瓦屋完小;小湾镇集镇商贸街;小湾镇桂花村羊高地;小湾镇锦绣村茶王组;诗礼乡政府驻地;诗礼乡朝阳村中平、上集;诗礼乡牌坊村;三岔河镇大龙潭村三岔河中心完小;雪山镇新平村老张寨;雪山镇新民村禹家;大寺乡德乐村中寨、石桥;大寺乡平和村青树组;鲁史镇新塘村马鹿塘。永德县:德党镇勐汞村四组(澡堂头)滑坡、德党镇大草坝周家寨滑坡、大草坝村芹菜塘组滑坡、德党镇岩岸山村打崴中寨三组滑坡、永康镇弯腰村大龙塘滑坡、永康镇忙况村1、3、4组滑坡、永康镇中山村中寨下寨小组滑坡、小勐统镇河边村麻布寨滑坡、小勐统镇垭口村垭口下组滑坡、小勐统忙牛水村啊罗田组、班卡乡放马场村锅底塘滑坡、班卡乡班卡村大明山村滑坡、班卡乡班卡村海别庙房箐滑坡、班卡乡松坡村松坡下寨滑坡、大山乡麻栎寨村怕红组滑坡、纸厂村背阴坡驻地滑坡、纸厂村纸厂驻地滑坡、大山乡笼楂村核桃箐组滑坡、勐板乡梨树下寨滑坡、勐板乡梨树村菖蒲场滑坡、乌木龙乡小村村字家寨滑坡、乌木龙乡木厂村翁思洼滑坡、乌木龙乡扎模村老灰地滑坡、乌木龙乡炭山村炭山完小滑坡、乌木龙乡厥坝村阿池洼滑坡、乌木龙乡蕨坝村黄皮箐滑坡小勐统垭口村小明朗滑坡、亚练乡文化村吕家寨滑坡、亚练乡文化村陈家寨滑坡、亚练乡文化村大寨子、文化小组滑坡、亚练乡文化村楂子树滑坡、亚练乡鱼新塘村平村组滑坡、亚练乡塔驼村腰街滑坡、亚练乡亚练村攀枝花组滑坡、亚练乡兔乃村忙榨2号滑坡、亚练乡兔乃村忙榨滑坡、亚练乡忙回村阮家寨、大茶地滑坡、亚练乡云岭村打毒山小组1号滑坡。镇康县:凤尾镇芦子园村阿货山荒田组滑坡;凤尾镇仁和村仁和组滑坡;凤尾镇小水井村闪片房组滑坡;军赛乡忙吉利村哑巴河泥石流沟;忙丙乡帮海村小荒田组崩塌;忙丙乡忙丙村梅子沟滑坡;忙丙乡乌木村乌木1、2、3组滑坡;忙丙乡乌木村丫口组滑坡;忙丙乡蔡何村草坝山滑坡;忙丙乡帮海村白房寨组滑坡;勐堆乡帮东村张笑组滑坡;勐堆乡勐堆村卫生院对门滑坡;勐堆乡铜厂村扣闷组滑坡;勐堆乡铜厂村铜厂村塘尚水上组;勐捧镇半个山村半个山组老卫生室滑坡;勐捧镇岔沟村桃子寨组滑坡;勐捧镇核桃箐村水井组滑坡;勐捧镇南梳坝村大水塘滑坡;勐捧镇岩子头村大谷地山组滑坡;勐捧镇岩子头村谷杆寨组滑坡;勐捧镇岩子头村大寨组滑坡;勐捧镇岩子头村旧谷杆寨组滑坡;勐捧镇岩子头村检种田组劝桥田滑坡;木场乡打拢村旧寨组滑坡;木场乡勐撒村新村滑坡;木场乡木场村街子组滑坡;木场乡木场村干沟组泥石流;木场乡乌木兰村翁控组泥石流;木场乡杨柳桥村营盘组小干沟泥石流;南伞镇班龙村班龙二组滑坡;南伞镇班龙村和平组滑坡;南伞镇哈里村半坡寨组滑坡;南伞镇田坝村中林格组滑坡、南伞镇营盘村新村组滑。耿马县:甘东社区汉允组(八队)滑坡;复兴村一组、二组滑坡;允捧村坝卡老寨组滑坡;南木弄村芒渣组滑坡;梁子寨村梁子寨组滑坡;勐永镇光木林村大田组崩塌;勐永村老城七、八、九组滑坡;城子三组、五组地面沉降;下南掌组滑坡;光木林村平安寨组崩塌;芒来村戈家寨组滑坡;户黑组滑坡;琅琊村三家山组滑坡;永胜村火山组滑坡;芒洪村梁子寨组滑坡;糯峨村三组崩塌;芒美村七组滑坡;色树坝村下红岩组崩塌;洛练社区四组滑坡;分场一队、六队滑坡;云阳社区六队、七队滑坡;工业园区滑坡。沧源县:班洪乡芒库村公干组;勐董镇芒回村8组;单甲乡永武村拉勐上下寨组;勐省镇和平村3组;勐董镇龙乃村7组;单甲乡安也村大户峨组;芒回小学;糯良乡帕秋村委会驻地滑坡;勐董镇县城周边不稳定斜坡、滑坡。双江县:勐勐镇同化村坝椤一二组不稳定斜坡;勐库镇坝糯村一组滑坡;双江农场一队滑坡;沙河乡邦木村大寨组不稳定斜坡;忙糯乡南骂河村帕扎组不稳定斜坡;大文乡大文村团山组滑坡;忙糯乡南骂河村怕扎三组滑坡;勐库镇邦读村文库组滑坡;勐库镇那赛村正气塘自然村滑坡。
2.公路、铁路沿线、在建机场区域
在建公路项目民工驻地、取弃土场、高边坡、桥梁和隧道,已运营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已建大临铁路项目取弃土场、高边坡、桥梁和隧道;在建凤庆通用机场项目取弃土场、高边坡、桥梁和隧道。
3.水利水电工程区域
已建或在建:鸭子塘水库、拦门山水库、龙浩坝水库、三岔箐水库工程、白沙田水库、晓街河水库、岔河水库、撒马坝水库、杨家村水库、刘家箐水库、中梁子水库、大转水水库、郭大寨水库、老坝口水库、淘金塘水库、小箐沟水库、天生桥水库、砚池水库、头道河水库、德党河水库、大雪山水库、勐哨坝水库、响水河水库、虎跳峡水库、康家坝水库、茶家寨水库、金场坝水库、小龙洞水库、淘金河水库、中山河水库、十八道河水库、团结水库、芒枕水库、黑龙潭水库、关弄水库、东丁水库、芒回水库、英永水库、达董水库、刀耕水库、邦木河水库、韭菜坝水库、藤子窝林水库、大桥坡水库、马鞍桥水库、大摆田水库、曼豪箐水库、弯子水库、大营铺水库、田头寨水库、席草塘水库、德党河水库、忙海水库、大雪山水库、康家坝水库、勐哨坝水库、响水河水库、虎跳峡水库、金场坝水库、考腊水库、水头水库、银厂街水库。
2022年计划开工水库工程:中型水库—耿马县允景水库、云县马街河水库和双江县湾河水库扩建。小(一型)水库—镇康县田头寨水库、双江席草塘水库、云县石头寨水库、耿马县大海子水库、凤庆县核桃林水库、永德县茂麻山水库、耿马县半坡水库和耿马县新芒弄水库。
河道沟渠:遮奈河、腊丁河、磨岸河、石楼梯河、曼毫河、磨岸河泥石流、忙娥河、罗闸河、勐勐河、南伞河、南汀河、南捧河、轩岗河、勐堆河、勐董河、拉勐河、永康河、大勐统河、勐底河、南桥河、德党河。
4.矿山矿区
临翔区:采花坝安坑矿区塌陷及滑坡、邦卖矿区塌陷及滑坡、勐旺矿区滑坡、大柏树矿区塌陷及滑坡、勐托槽矿区滑坡。云县:官房铜矿山。镇康县:芦子园矿山、小河边矿山、水头山探矿区。沧源县:金腊铅锌矿、沧源大理石厂。双江县:勐库镇那赛村正气塘临时采石场;勐勐镇红土村邦佑临时采石场;勐勐镇忙建村南岸临时采石场;勐库镇南洛河原翁弄箐临时采石场。
(五)重点防范县(区)
预测2022年需重点防范的县区为凤庆、永德、镇康、耿马四县。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地质灾害防治、自然灾害防治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及全省、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要求,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御防治工作。各级各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千万不能麻痹大意、千万不能掉以轻心、千万不容心存侥幸,紧盯“力求无人员伤亡”这个目标,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得更实更细更到位,力求做到“万无一失”。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防治责任
加强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建设和组织领导,严格遵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相关法规、规章、管理办法及行业标准,做到依法防灾。坚持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属地为主、分级管理工作思路;坚持“谁引发、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管行业就要管地灾”的原则,落实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和责任主体的防治责任。
各县(区)人民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对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切实落实“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遵循以“预防为主,监测预报为主,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贯彻“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结合,重点建设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相结合”的“四结合”原则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组织编制相应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实行层层负责制,巡查排查制、灾情报告制、应急值守制。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协调机制,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各级政府主要工作内容,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群防群治的原则,落实部门会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分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研究防治地质灾害对策,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部署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推进部门间、部门与地方、部门与企业间的防灾减灾合作。发挥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作用,做好统筹协调。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组织指导和督促本行业领域相关责任主体单位依法依规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明确各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和任务,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管理与实施,不断强化县、乡、村、组四级群测群防、监测预警预报、灾情避让、应急演练,加大巡查排查和宣传教育力度,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治理和因灾搬迁避让,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落实防灾责任。县(区)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村民委员会要签订防灾责任书,行业主管部门要与下设的行业签订防灾责任书,工程建设项目业主要与施工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负责人和监测人员。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全力防、配合救”的重要职责,抓住工作重点,落实各项措施,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最大限度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保护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深入开展“三查”工作
按照省、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要求,开展辖区范围汛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范与整治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辐射到点、全面覆盖”的原则,根据地质灾害发生特点以及防范的重点防范时段,紧盯重点时段、重大隐患、重点地区,针对威胁群众和重要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区(段、点),深入开展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的“三查”工作。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逐点排查、调查。对排查、调查过程中出现的新地质灾害隐患点将其纳入本年度地质灾害监测防治任务,逐一登记造册,及时纳入群测群防,动态管理;要根据排查结果,及时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员,确定监测重点和防治重点,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编制专项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灾害事件能及时有序处置。区别灾害隐患轻重缓急不同情况,落实防灾工作方案,对重大危险点要组织专家开展应急调查,研判险情级别和发展趋势,提出落实防治措施进行防治。威胁对象有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开展险情隐患调查或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部门帮助开展专业排查与调查,及时将排查与调查成果资料汇交同级自然资源部门管理,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基础资料。威胁对象无主管部门的,由所在地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排查,并形成排查结论,指导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别要对山区农村、山区中小学校,以及水利水电工程、尾矿库、公路沿线、江河沿岸、在建工程建设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重点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逐一进行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点,要采取监测预警、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等措施加以防范。
(三)加强群测群防和监测预警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严格履行群测群防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和监测预警体系,要切实把简易监测、预警预报、灾情避让措施落实到防灾减灾工作中。要配齐配强群测群防员,落实地灾隐患点和尾矿库监测员工作责任,对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动态监测,跟踪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发现灾害前兆,及时预警预报,及时组织受威胁人员转移避让。坚持人防技防并重,提升监测预警专业化水平,继续做好已建成的监测预警实验项目设备运行管护,加强预警信息处置工作,确保应对预警信息,特别对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及时开展复核和处置。加强预警设置和滑坡变形发展趋势分析研判,为主汛期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做好充足的准备,提高预警准确性,实现成功预报。持续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实现省-市-县-乡三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全覆盖,建设完善新型高效的"群专结合、专群并重"监测预警和气象风险预警网络体系,关注“临沧天气”微信公众号,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手机APP、广播、电视、报纸等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信息快速传送给责任单位、责任人、监测人及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加强监测人员业务、技能培训,研究监测人员考核办法,增强监测人员工作积极性。各县区在村级换届和落实“缩面提标”提供村级干部报酬时,要加强新增地质灾害监测员的培训,更要将地质灾害隐患监测职责落实到每一位监测员身上。
(四)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地质灾害突发性强,难防范、难预测,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应急部门牵头、多方参与、上下联动的应急协调机制。发挥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职能作用,统筹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强化管理,全力做好防御处置。各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要密切关注雨情、汛情,特别是强降雨和持续降雨天气过程时,要提前做好防御工作部署,主动撤离、转移危险区人员和财产。如遇短临强降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时,要按照“达到预警阈值时紧急转移、发生险情异动时紧急转移、险情不能准确研判时紧急转移”工作要求,切实做到应撤尽撤、不落一人,全力避让人员伤亡。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灾险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在发生山洪、泥石流及其他地质灾害或因自然因素引发灾害的生产安全事故时,要第一时间向上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上报信息,同时组织、协调 对灾情的类型、规模、成因、性质等,依法依规进一步进行调查核实,做好续报和终报工作。
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始终保持忧患意识,切实加强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措施,全力提升临灾应急响应工作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培训演练。对排查出的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指导乡(镇)、村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对受威胁或影响的群众加强防灾减灾知识培训,年度至少开展1次简易应急避险演练,提升群众临灾应急处置能力,让群众熟知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和安全避险场所。切实加强全员防灾意识,提高群众的临灾避险能力。同时,要加强对原有地灾易发区和地灾隐患点以外的村庄开展临灾避险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和安置场所的规划和安排,确保每个村小组都有明确的撤离路线,做到安全转移不留盲区。二是密切协调联动。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与应急管理部门密切联系,无缝对接,主动履职,认真组织做好应急救援技术支撑,不断提升防灾减灾水平;三是突出主动避灾。在出现强降雨、连续降雨等灾害性天生时,加强对受地质灾害隐患严重威胁区域和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的管控,一旦发生灾害,要以最佳措施、最快的速度,第一时间做好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工作,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公安等有关部门,提前疏散、撤离人员,确保人员只出不进,做到把住、封死、控好;四是注重应急管理。做好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客观真实的报告地质灾害情况及处置结果。认真执行汛期值班值守、信息报送等制度;五是加强调度督导。充分履行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凡出现降雨红色预警、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红色预警区域,预警全县(区)的,市局分管领导应当到县督导,预警乡镇的县(区)局分管领导应当到乡(镇)督导;凡出现降雨橙色预警、地质灾害气象风险橙色预警区域,预警全县(区)的,市局分管领导、预警乡镇的县(区)局分管领导应当靠前调度督导。
市直各有关部门务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协调配合。
1.财政部门负责按市政府的决定安排救灾资金,用于地质灾害应急和救助工作。
2.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地质灾害动态监测、预警预报、应急调查、土地征用、补偿等工作。确定应急救灾治理工程的测算和搬迁避让项目的安全、科学选址。并负责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同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工作。
3.应急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综合协调预案衔接工作,牵头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应急物资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的灾情核查、灾后救援等工作。
4.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重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过程中,核查是否完成项目选址意见批复报件;负责配合和协调有关方面做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协调安排和资金落实工作。
5.交运部门负责公路、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负责由公路、铁路建设过程中诱发地质灾害的治理工作。负责做好防灾抢险人员、防灾救灾物资及受灾人员的紧急转移安置运输工作,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路线的畅通。
6.林业草原部门负责加强对山区泥石流、滑坡等水土流失地段的植被恢复保护和林地管理,改善生态环境,控制水土流失。
7.卫生健康部门按照应急响应原则,负责做好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卫生应急及紧急医疗救援工作,组织开展灾区伤员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实现快速有效处置,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各类突发事件造成的次生或衍生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地的饮用水安全工作。
8.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地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9.气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报,做好强降雨暴雨事件预报服务工作,与自然资源、水务、广电部门和媒体单位合作,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提供抢险现场的气象服务。
10.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灾区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管理,在抢险救灾中做好环境保护,将可能发生的环境二次污染纳入环境治理内容。
11.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稳定工作,确保抢险救灾有序进行。
12.教育部门负责对校区内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加强监测预警,制定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附近有隐患的校园师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教学楼、校舍安全,负责因校园建设引起的地质灾害治理,负责灾后教学秩序恢复正常。
13.水务部门负责山洪灾害的防治,加强由山洪灾害引起次生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负责由水利设施项目建设诱发的地质灾害治理。
14.移民部门负责移民工程项目的合理选址,负责由移民工程项目建设诱发的地质灾害治理。
15.市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保障中心给予保障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公务用车。
16.住建、农业农村、电力、通信管理等部门按各自职能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后的各项恢复重建工作,确保灾区生产生活恢复正常。
17.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受灾人员应急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的衔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五)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坚持重心前移和统筹科学规划,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从灾后救助、灾后治理转移到灾前预防。加快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通过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识别地灾风险区,科学安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引导各项选址尽量避让地灾风险较高地区。强化隐患调查排查和风险评价,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隐患识别能力,逐步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将地质灾害风险管控理念融入国土空间与用途管控,从源头减轻风险。在工程建设时,要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预防治理措施要求,提前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主体工程建设的同时,配套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与主体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同步进行。坚决杜绝项目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确保项目建设中或建成后人员财产安全。突出地质灾害防治驻地队伍的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夯实专业资质队伍驻市包县、驻县联乡的保障机制,巩固和提升市、县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能力,提高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高新技术装备水平,规范和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内容、制度与流程,为科学、高效、有序地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服务;升级完善和用好、用活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统,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六)加快地灾工程治理项目实施和质量管控
各县(区)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纳入当地财政预算,落实配套资金。切实加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拨付力度,推进项目实施。县区党委政府、财政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要用好管好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做到专账核算、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实行地专项资金与项目相挂钩,做好绩效评价,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资金审计。坚决避免出现因资金不到位灾害未得到及时治理导致人员和财产损失,避免出现企业或农民工集体上访的情况发生。同时,要深刻汲取镇康木场“8.19”事故教训,严格工程项目实施监管,确保工程质量。要切实推动搬迁避让项目的实施和旧宅拆除工作,督促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加大项目整合力度,统筹安排,做通农户工作,限期完成搬迁计划;督促对原址旧宅进行拆除,避免未拆除的旧宅形成第二居所,留下安全隐患。
(七)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大力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把《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地质灾害防治“五条线”“五到位”作为主要的宣传教育培训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多层次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村、进厂矿、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活动,提高全民识灾、防灾、减灾、避险救灾技能,增强公众地质灾害防灾自救能力。
临沧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