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全省国土空间规划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及云南省职称评审相关规定,经云南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第17次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就组建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工程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评议、审定云南省工程技术人员中从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的编制与研究,国土资源现状调查、变更调查与监测预警,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土地等级、节约集约评价,不动产权籍调查与登记,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领域的研究、规划、设计与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信息系统集成开发、数据库建设、信息化标准研究等专业的工程师任职条件。
二、评委会构成
新组建的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工程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评委库方式组建,评委库由69人组成,其中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任期3年。
(一)主任委员(1人):廖晓祥
(二)副主任委员(3人):韩宏伟、孙云凤、朱长友
(三)委员(65人):(略)。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