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编号D3YN202406010041)整改验收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12-19 18:48 信息来源: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2024年12月17日,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对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编号D3YN20240601004)临翔区自查自验情况开展复核和专题分析研判,进一步分析论证相关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问题达到市级验收条件,现予以公示。

一、举报件内容

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户有村宏辉砖厂无证开采且超出批复范围;蚂蚁堆乡一水村的中浙东成酵母厂长期排放刺鼻气体;蚂蚁堆村龙洞石场在214国道东边60米处无证采石;章驮乡邦卖村在建的大桥坡水库无审批手续,大面积开挖山体毁坏约100亩林地。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4个问题。经核查,在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之前,4个问题均已依法进行查办。

举报“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户有村宏辉砖厂无证开采且超出批复范围”问题已于2022年11月29日履行行政处罚。现场核查时,非法开采页岩地块已复垦种植农作物,已不存在无证非法开采情况。

举报“蚂蚁堆村龙洞石场在214国道东边60米处无证采石”问题已于2021年4月21日履行行政处罚。现场核查时非法开采花岗岩地块已进行复绿,已不存在无证非法开采情况。

举报“章驮乡邦卖村在建的大桥坡水库无审批手续,大面积开挖山体毁坏约100亩林地。”问题已接受林业部门处罚并进行了整改,大桥坡水库工程已于2023年12月获得永久占用林地和临时占用林地批复,完成了工程占用林地报批手续,目前该项目未动工。

举报“蚂蚁堆乡一水村的中浙东成酵母厂长期排放刺鼻气体。”企业于2023年6月23日完成相应整改。

三、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临沧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件整改工作方案》中确定的整改目标即:“督促企业和项目依法依规经营和建设”。临翔区政府通过约谈企业负责人,下发工作提醒,现场实地检查等方式,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在历次检查中均符合规范要求。一是责成中浙东成酵母厂停产期间继续正常收集处置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加强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维护,确保复产后正常运行,有效处置污染物并达标排放。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区分局于2024年6月2日现场检查及2024年6月20日对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责成企业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企业主体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日常运营维护,确保达标排放。经2024年6月2日、7月30日、9月23日、10月17日现场检查,以及调阅该厂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的2024年度自行监测报告,中浙东成酵母厂废气监测结果均达标。二是督促大桥坡水库项目建设方严格按照林地批复范围使用林地。临翔区水务局通过加强日常工作监督和工作提醒,督促指导施工单位落实水土保持、环保和安全生产等工作要求,在大桥坡水库项目获批使用林地许可和复工至今,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违法使用林地情况。已完成《整改工作方案》中确定的整改目标。

四、验收情况及结论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以及省市有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方案、整改验收等要求,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问题整改达到市级验收条件,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市级验收。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9日,10个工作日)实名书面向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联系电话:08832125950。

附件:组织验收情况表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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