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临沧市2025年至2027年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机构入围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建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临沧市临翔区南天商贸城2栋1单元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JHZC-2024-11-05
项目名称:临沧市2025年至2027年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机构入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每宗矿业权(不分矿种、类型)评估费为1.2万元,供应商报价时不得调整。
采购需求:
1.服务范围及内容
为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维护国家矿产资源所有者权益,促进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做好临沧市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取3家符合要求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入选我市2025年至2027年(3年)的矿业权评估机构备选库,需要开展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从3家评估机构备选库中以轮选方式确定评估机构,按国家、省、市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范及采购人需求开展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
2.服务要求
(1)采购人需开展具体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时,根据采购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供应商出具单项委托,并明确具体评估项目的类型、评估时限、评估要求等有关事项。
(2)采购人从入围本次评估机构备选库的3家供应商中以轮选方式确定评估机构,由该评估机构按相关规范及要求开展具体矿业权出让收益的评估工作,并向采购人出具评估报告。
(3)按照《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比照协议出让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工作流程〉的通知》要求,采购人从入围本次评估机构备选库但未承担具体评估业务的另外2家供应商中任意选取1家对开展具体评估业务的供应商所提交的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并向采购人出具审查意见。
(4)承担具体评估业务的供应商按照审查意见及采购人要求调整或修改、完善相关评估报告后向采购人提交最终评估报告。最终评估报告须真实、准确、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及行业标准规范。
3.服务标准
接到采购人服务需求通知后,须于1小时内响应,并于3小时内与采购人进行项目接洽工作。出具的评估报告须按《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6〕85号)等国家、省和市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范等开展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并向采购人提交评估报告。
4.验收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采购人要求开展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向采购人提交最终评估报告,并提请采购人(或主管部门)验收,不符合验收条件的,须严格按验收意见修改完善或重新开展评估,直至通过验收为止。
5.服务时间
供应商入围后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本项目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具体项目的评估服务时限以采购人单项委托为准。
6.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书。
(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情况说明或未拖欠税收、社保资金承诺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具有相应证明文件。
(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供应商应具备的财务资料)。
(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方式及时间: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前在上述官网统一查询。
(8)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因本项目的报价不作为评审因素,在评审过程中,若其他所有评审因素的得分均相同时,优先选择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优惠政策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矿业权评估相关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下午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临沧市临翔区南天商贸城2栋1单元2楼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售价:50.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建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评)标室(临沧市临翔区南天商贸城2栋1单元2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建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评)标室(临沧市临翔区南天商贸城2栋1单元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部网站上发布,请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结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同类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现场获取:供应商需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到云南建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南天商贸城2栋1单元2楼)现场填写文件获取登记表、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网上获取:供应商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缴纳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本项目代理公司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邮件内容中提供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后致电我公司项目联系人即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的,账号信息如下:
户名:云南建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前卫支行;
账号:906031010000506744。
4.供应商以其他方式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的,请联系本项目代理机构办理。
(三)响应文件提交
由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后的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及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扫描件1份(U盘,视供应商需求U盘可退还)递交至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递交或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四)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临沧市团结路法治园区政协办公楼二楼
联系方式:0883-2123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建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南天商贸城2栋1单元2楼
联系方式:13408890320/1878772022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李先生
联系方式:13408890320/1878772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