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创建“1+4”模式 凸显法律顾问团队才智

发布日期: 2024-05-29 11:45 信息来源: 政策法规科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坚持高标准选聘法律顾问,创建“1+4”模式,破解派出分局难点,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法律顾问团队服务保障作用,不断强化提升全市生态环境依法行政水平。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队”服务作用。持续与云南天外天(临沧)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组建“1名主任律师+4名专业律师”团队,为市生态环境局(含8分局)提供对口服务保障。若遇重大案情,指定团队律师集体讨论,团队攻坚;必要时指派团队律师深入对应分局现场提供法律服务,靠前配置资源,打通“最后一公里”。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事前”咨询作用。在实施各项涉法事项前,主动咨询法律顾问意见,通过法律顾问书面答复等多种形式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咨询服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事前风险防范作用。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事中”审核作用。组织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涉法事项的审核把关、疑难问题处理、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合同合法性审查等日常工作。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在法律顾问团队的协助下,近1年半以来持续保持全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件“零”复议和“零”诉讼。

——充分挥法律顾问“事后”保障作用。坚持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过发挥法律顾问团队作用,进一步提升了全市案卷质量、规范了调查取证流程、提升了执法实务水平,将法律顾问“所需则帮”转变为“所学即用”。

法律顾问专职化、常驻化和全程服务,是依法行政的重要要求,是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效能的重要保障。下步工作中,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将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助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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