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开的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云南省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云南省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批准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
《报告》显示,云南省2023年地方财政以绿美云南为重点支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支出293亿元。
《报告》指出,在一系列稳经济、促发展政策措施作用下,云南省地方财政主要指标回稳向好,积极因素累积增多,但当前云南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最吃劲的阶段,财政收支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地方财政收入规模较小、增量有限,支出需求较多,基层“三保”和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增大等。
《报告》提出,云南省2024年地方财政强化宏观政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用好财政政策空间,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强化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以高质量可持续财政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报告》在明确“2024年省级预算支出安排及重点保障政策”时提出:完善绿色低碳财税政策,支持争创美丽中国先行区。安排24.9亿元,深入实施“湖泊革命”攻坚战。安排7.6亿元,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安排2亿元,继续注资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安排13.2亿元,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等重点工程。安排3.5亿元,持续推进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安排9.3亿元,支持地质灾害防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