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 2025-01-03 17:29 信息来源: 规划财务科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处理好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关系,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积极作为、主动服务,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优化要素保障加快项目落地建设。坚持“依法依规,提速增效”,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受理办结时限从法定的60个工作日压缩至24个工作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受理办结时限从法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12个工作日,大幅压缩审批时限;坚持“工作建台账,制度促规范”,对行政许可审批中存在的难点、堵点进行梳理分析,制定《临沧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环评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积极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局主要负责同志以“帮代办”“陪同办”“亲身办”等身份调研市生态环境局政务服务窗口工作,推动本部门存在的问题短板全面整改。2024年,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建设项目环评123件、排污许可183家、辐射安全许可119家、入河排污口11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3家,均未出现超时限办结情况。

二是强化培训提升项目谋划能力。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通过邀请生态环保项目管理专家到临沧市授课“解惑”、积极参加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培训等“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着力补齐项目包装谋划短板。2024年,预计完成生态环保固定资产投资2.26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13%,同比增长111.85%;预计完成向上争取资金5477.19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273%,同比增长23.24%。

三是坚持柔性执法彰显法治温度。坚持“执法+帮扶+普法”模式,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和《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以及涉企检查“企业安静期”等要求,以“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全年实施行政处罚41件,依法不予处罚4件,罚款金额290.85万元,同比减少7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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