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基础,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专家分两个组,于2022年4月12日至20日对全市8县(区)汛前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了排查检查。检查采取内外业相结合的方式,内业对县(区)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年度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编制、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及应急演练、隐患点监测员在岗、应急值班值守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了查阅抽查。外业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监测预警项目、易地搬迁安置点项目、在建重点工程项目等共计57个现场点进行了实地抽查。同时,对2022年沧源县勐董河和拉勐河防汛工作进行了实地查看。
检查组指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好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各县(区)要及时签订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书,尽快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特别是对已立项未开工或开工已停工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要编制度汛方案。二是要发挥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能,尽快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2022年汛前地质灾害巡查排查整治,及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按要求做好地质灾害新增隐患点和核销隐患点的统计工作,更新完善“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三是要深刻吸取怒江州贡山县独龙江乡“4·02”山体滑坡自然灾害的教训,对在建工程“三沟”“两陡”内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做好应急预案,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处置、避让。同时,各项目部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施工人员的防灾避险意识,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四是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在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施工单位应组织精干力量于汛期前完成施工,按验收要求及时完善相关过程资料。监理单位认真履职,强化施工过程监管,督促参建各方人员按要求进行施工,发现并制止参建单位工作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在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过程监管。五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网络、会议、演练等形式,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深入普及地质灾害的识别、观察以及临灾避让知识,扎实开展好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避险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