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2023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进展、存在困难问题及对策建议

发布日期: 2023-07-04 16:4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发展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意义重大。

一、临沧市地质灾害及隐患概况

截至2023年6月底,临沧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004处,威胁人数205913人,威胁资产667821.39万元。按照地质灾害类型统计:滑坡1816处,泥石流123处,崩塌51处,地面塌陷11处,地面沉降1处、地裂缝2处;按照险情等级统计:特大型18处,大型47处,中型515处,小型1424处。1-6月共发生地质灾害险情2起,威胁411人生命安全,潜在经济损失680万元;未发生地质灾害灾情。

二、临沧市2023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进展

(一)及时贯彻落实防灾减灾会议精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范工作。5月10日,全省召开2023年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全体会议暨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后,市政府分别于6月1日、6月12日组织召开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推进会。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坚决扛起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责任,多次调度县区地灾防治和项目实施工作情况,5月15日召开了地质灾害防御工作调度会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2023行动动员会;5月24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防灾减灾工作,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省、市地震灾害防范应对有关会议精神。

(二)强化责任落实履职尽责。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按照国家、省、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编制印发《临沧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临沧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工作规则》,明确各级政府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和责任主体的防治责任;做好强降水天气过程风险防范应对工作,督促行业领域建设工程项目业主依法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配套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严格落实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

(三)加强会商研判发布预报预警。主动加强与气象、应急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固定会商机制,对每一轮强降雨的地质灾害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更新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系统2004个隐患点和易发分区数据,更新了各级各部门及2658名监测人员信息。将强降雨天气过程及防范应对措施,向县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作安排和提醒。截至目前,通过电视天气预报栏目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33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5期;向公众手机短信定制用户发送预警信息66万条;通过手机APP推送各类预警8万余条;发布了月气候及地质灾害趋势预测6期;通过手机短信向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领导、自然资源部门、应急指挥部成员、群策群防员发送手机短信1.5万余条。

(四)加强值班值守做好调度叫应。健全汛期值班值守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进一步明确汛期值班值守工作职责,组织培训对值班调度流程及要求、值班灾险情记录、雨量和地质灾害灾险情等级划分、“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机制等进行讲解,让值班人员熟知值班值守及信息报送工作中各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进一步增强了值班人员的责任意识、纪律意识,提高了值班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市县值班人员和驻守专家按汛期值班表双人值守到岗到位。市指挥部办公室对照“五位一体”包保责任网格人员,在强降雨过程中对各乡镇、各行业部门的值班值守工作进行调度抽查。截至目前,共抽查乡镇16个,涉及行政村22个,人员36名,其中网格责任人8名,管理员8名,专管员8名,协管员6名,巡查员6名。

(五)加强“三查”工作做好监测预警。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按照“五位一体”网格化巡查排查制度和“一点多员”群测群防管理责任体制及“三查”要求,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与整治。截至目前,全市共派出专家组367个1353人次,巡排查隐患点2093个,处置隐患点119处。认真落实群测群防员责任,组织对2658名监测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电话抽查,扎实做好隐患点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完成了年度130处监测预警项目建设,做好已建成357处监测预警项目的运行维护,进入6月主汛期平均在线率达96.6%。强化信息传递和信息共享,畅通信息发布渠道,切实打通信息传递“最后一公里”。

(六)加强应急防御做好转移避险。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及时更新防灾减灾责任人信息。扎实开展地质灾害培训演练,让群众熟知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和安全避险场所。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宣传培训123场次,参加人员9056人;开展应急演练299次,参与人员26653人。落实省指挥部关于做好强降雨期间提前转移紧急避险相关工作要求,坚持“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的底线思维,按照“三个紧急转移”,应转早转、应转尽转、应撤尽撤、不落一人的工作要求,抓好强降雨期间提前转移紧急避险相关工作。

(七)加强行业监管做好工程领域防范。启动全市工程领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围绕七个重点领域,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及临时工棚,特别是两区(办公区、生活区)三厂一场(预制厂、加工厂、拌合厂、弃渣场)开展排查。落实发改、工信、教育、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部门对行业内的工程建设领域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管职责,督促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单位落实防灾主体责任和防灾措施,确保工程项目安全度汛。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部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政治站位不高,思想意识不足,缺乏“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的底线思维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仍然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二)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能发挥不够充分,对成员单位的督促指导不到位。部分行业部门的地质灾害隐患“三查”工作落实不到位。

(三)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人员力量不足,地质灾害防治相关科室股室人少事多,尤其县级部门一个股室需负责地质灾害、生态修复、矿产资源管理等多个领域工作,难以全身心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尤其难以专注于汛期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四)在气象预警与响应联动方面存在“叫快应慢”问题,基层政府可能同时收到上级政府、气象、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在多头应对各类预警信息时应接不暇,出现“响应”重复、混乱的情况,影响“响应”效率。

四、对策和建议

(一)各级政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进一步加强资金保障,确保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及时拨付,保障地质灾害防御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充分发挥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职能,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职责,并对行业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监管,确保各领域工程项目安全度汛。

(三)建议充实基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量,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专人负责,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效率。

(四)建议自上而下建立部门间横向沟通协调机制,依靠科技手段,借助“大数据”“云共享”“数字技术”等,建立一个快速、高效、全覆盖的“叫应”信息平台,实现预警信息同级和上下级之间的快速传递及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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