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3年,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人社工作系列指示批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有力指导下,按照《法治临沧建设规划(2021—2025 年)》《临沧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临沧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及其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八五”普法规划、《临沧市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的部署要求,完善法治建设制度体系,加强工作组织领导,不断优化政务服务,落实行政决策机制,持续规范行政行为,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工作,全市人社系统依法治理工作顺利推进,为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法治人社建设质量。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是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学习。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章党规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习 2 次,通过组织个人自学、理论研讨等形式,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历史地位和重要要求。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党内法规,做好人社领域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育全局人员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意识和广大党员的党规意识,弘扬法治精神。二是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和依法治市各项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了《2023年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干部学法普法工作方案》,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进一步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深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三是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1次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部署法治人社重点工作,研究解决法治人社建设存在问题,确保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规定动作常态化。
(二)依法履行职责,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通过采取增设服务窗口、增派工作人员、整合业务事项等举措,将面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的所有人社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设服务窗口16个,进驻服务事项116项,进驻率100%,有效解决群众“多头跑”的问题,窗口办件量、群众好评率稳居市直部门第一位,连续两年被市政务中心表彰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窗口、优质服务窗口。在政务大厅为企业提供人社各项减费减税、降低企业成本等系列政策宣传指导,为企业提供招用工服务管理,对企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进行指导。自人社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窗口开设以来(2022年9月-2023年10月),通过微信、微博公众号共为企业发布招聘信息832条次,招聘岗位4459个,招聘人数10511人,发布人社政策宣传信息357条次。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将企业和群众眼里的“一件事”所涉及的相关服务事项打包办理,群众企业通过“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实现一次办理,目前全市完成70个“打包办”事项。二是规范监督治理,提升人社服务精准度。制定出台《临沧市人社系统行政许可业务操作规范》,指导全市人社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坚决杜绝出现县(区)之间审批流程不一致,审批要素不统一等个性审批问题,实现全市人社许可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出台《全市人社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人社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监测点90户,定期召集企业开展评议,分阶段与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对象座谈交流,共商解决问题的方法路径。
(三)严格规范执法,切实保障依法行政。一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完善公布行政执法权责清单,主动公开执法主体、执法程序。依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组织开展执法资格证考试,保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二是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对部门重点工作规划、重要文件起草、重要人事招考、重大行政执法事项等工作,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集体研究,依法依规决策。坚持重点工作通报、公示制度,事业单位招考、三支一扶人员招募、中级职称评审结果、提前退休等按规定及时进行公开公示,截至目前,已在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各类信息71条。三是认真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和上报备案制度,明确了规范性文件审核职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加强对出台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理,今年对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现行147件有效文件进行识别清理,经清理识别报请市政府审议,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有8件。四是积极应诉行政诉讼。2023年,市人社局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5件,其中,一审6件、一审判决维持行政决定6件;行政相对人提出上诉9件,上诉案件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9件;行政相对人申请检察监督1件,我局积极配合办理,检察机关维持我局决定。12个开庭审理案件都已委托局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出庭应诉,积极参与检察监督案件办理。行政相对人申请检察监督1件,市人社局积极配合检察监督案件办理,检察机关维持我局决定。五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市召开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27次,建立健全县级以上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员制度。选树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6名、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1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1家;为270户新企业提供用工指导服务;为120户重点企业开展用工指导,选派专人对接重点企业。建立指导服务台账,推动企业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制度,指导确需裁员企业按照《企业规模裁员工作指引》依法实施裁员,截至目前,全市共登记劳动合同用工单位9528个,劳动合同签订率97.3%;审查集体合同企业1589户,涉及职工32856人。积极对接企业推进电子劳动合同应用,全市优先从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或劳动关系“和谐同行”培育企业选取16户开展工作试点。从电子合同用户账号开通以来,共有32户企业使用电子劳动合同,共订立电子劳动合同人数97人;持续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专项工作,指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加强对平台企业等新业态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规范化的督查。六是扎实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大力开展欠薪隐患(问题)排查,对发现的欠薪隐患(问题),分类精准施策化解,强化部门联动,定人定责,防止隐患“发酵”。2023年,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467户(其中:工程建设领域196户、加工制造企业37户、其他用人单位234户);共排查1005个政府项目和国企项目(其中政府项目967个、国企项目38个),排查发现欠薪问题29起,已化解29起,为1251名农民工追发工资待遇1423.8413万元。对欠薪举报投诉和上级平台交办、转办的欠薪线索,做到依法依规及时办理。今年以来全市共办理欠薪举报投诉和上级交办、转办的欠薪线索案件2542件,办结2396件,办结率为94.22%。为5427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5765.51万元。七是坚持多措并举强化调裁并行,推动案件协同高效处理。坚持“调为先、调为主,调裁结合”原则,推广“一案四调”模式,强化全程调解。优化办案流程,实行繁简分流,采取分类审理,畅通拖欠农民工工资和集体劳动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全面提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质效。截至10月,全市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72件,涉案人数585人,涉案金额2177.19万元,其中:调解情况处理253件,仲裁立案处理110件,不予受理9件;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82.9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100%。与此同时,加强与同级人民法院沟通联络,形成工作合力,以座谈形式共进行了2次案件研讨分析,通过案件统一裁量标准,提升裁审一致率。
(四)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一是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印发了《临沧市人社系统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成立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普法工作队的通知》,明确普法责任、目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活动,结合全市人社工作实际,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市级对外开展普法宣传14次,通过讲解法律条款,回应政策咨询,发放宣传材料,努力为人社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积极主动地开展“以案释法”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转发宣传人社业务领域的“以案释法”案例,在职工会议上通报省、州相关案例,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编写上报以案释法案例3个。三是以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为抓手,开展社保“三出三进三深入”常态化上门服务,通过深入基层一线、走进田间地头“点对点”送服务、“面对面”讲政策、“手把手”教会用等暖民心举措,不断加强社保政策和经办服务的宣传解释,做实做细做优社保经办服务,不断提高社保服务“质感”和“温度”。年内全市各级社保服务先锋队累计深入企业865户(次)、进村(社区)4042次、进家庭21828次开展政策宣讲、咨询解答、业务指导、领取待遇资格确认上门服务等工作,享受服务人数148440人(次),帮助老年人完成社保业务办理111586人(次),开设“暖心社保”政策宣传专栏,制作发布“我也能退休”“赚金山、赚银山,养老保险是靠山”等政策宣传作品10期,发放宣传资料80000多份。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市人社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一)依法行政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存在着工作人员紧缺、工作事项多、法律关系交织、历史遗留等问题,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二)普法宣传效果需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仍以传统方式为主,普法宣传载体形式单一,不能满足群众多样化学法需求,全民普法效果需进一步提升。
(三)部门联动机制需进一步协同。劳动关系领域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加,特别是新业态领域矛盾纠纷和社保领域遗留问题化解压力大、难度大,需要劳动保障、劳动仲裁、司法等多部门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化解纠纷。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人职责
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职、积极作为,使法治建设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落到实处,并按规定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一)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领导作用,做好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市人社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一是深入谋划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年初制定印发了《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临人社便函[2023]316号)《2023年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干部学法普法工作方案》。二是强化组织领导。2023年市人社局为切实做好全市人社系统法治人社工作,确保法治人社工作得到全面落实,及时成立了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普法工作队,下发了《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成立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普法工作队的通知》(临人社便函[2023]207号)。2023年度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2次,党组会前学法3次,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法 2 次,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庭审旁听3次,通过组织个人自学、理论研讨等形式,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历史地位和重要要求。
(二)带头学法,规范用法,加强局机关学法守法水平。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将精神内涵融入就业社保、监察、仲裁、人才服务等人社各项职能工作中,将精神要义落在维民权、解民难、暖民心的各项举措中,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引导党员干部结合人社工作实际,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二是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一年来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干部职工大会以及个人自学等方式,开展学法普法工作,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各项法律与行政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为局机关各科室依法履行职能、开展人社业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2023年度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2次,党组会前学法3次,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法 2 次,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庭审旁听3次。三是开展领导干部专题法治培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水平。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高人社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人社部门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工作能力,2023年11月2日邀请滇西科室师范学院教授和律师,给全市人社系统干部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执法实务,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市人社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尊法、守法意识。
(三)坚持依法履职,提升法治建设能力。
依照人社职能,积极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依法行政。2023年市人社局组织干部职工21人参加了行政执法证考试,19人通过考试。目前市人社局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书人员30名、公职律师3人。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市人社局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之一,2024年,将继续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健全完善行政执法长效机制,推进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提高人社系统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的根本保证,领导干部发挥以上率下作用,带头学法用法尊法守法,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人社工作实践。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肃法治责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压实依法履职责任。
(二)持续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突出学法重点内容,创新学法方式方法,加强人社干部队伍学法用法实践,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加强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方法能力。开展人社政策法规培训,全局干部职工共同交流学习,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制定事中事后监管计划,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加大人力资源市场、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风险。加强执法人员专业培训,促进行政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的规范化。
(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落实“八五”普法中人社普法责任,针对重点人群、围绕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开展人社法规政策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针对重点人群,围绕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创新方式方法,加强新媒体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运用,积极推进“互联网+人社”,着力推动“以案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