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外出务工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 2024-01-29 16:1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广大外出务工人员:

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您及家人致以诚挚的祝福!

如果您是外出务工相对稳定就业的,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依法应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云南省内参保为例,2023年单位按月最低缴费663元,个人按月最低缴费332元,各省参保缴费相差不大。

如果您是外出务工灵活就业的,现在参加养老保险不受户籍限制,可在就业地或户籍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023年全年最低缴费9946元。

如果您是外出务工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5岁)缴费不足15年以上的,继续延长缴费至15年就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如果不愿意延长缴费的,可以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金额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计发养老金。

如果您是外出务工人员,办理参保业务十分方便,可通过下载“云南人社12333”手机APP进行参保登记和缴费申报后,可通过关注“云南电子税务局”的微信公众号完成实际缴费,也可以到就业地或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您已在外地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请将参保情况告知户籍地乡(镇、街道)社保经办机构,就业地变化后一定要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到属地衔接起来。

如果您是外出务工人员,国家惠民政策要用好,趁着年轻早参保,持续缴费不断保,将来领取养老待遇高,保障老年生活更美好。希望您从现在开始尽快行动起来,为将来预存一份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我们欢迎您的加入、竭诚为您服务!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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