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当事人;广州凝露饮料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4-11-20 14:45 信息来源: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浏览次数:

当事人;广州凝露饮料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卡拉宝饮料有限公司)

广州凝露饮料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王明龙与被申请人广州凝露饮料有限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劳动争议一案 (临劳人仲案字〔2024〕10号),于2024年11月8日上午9:00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邮寄送达未果,且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临劳人仲案字〔2024〕10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视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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