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沧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收到了一份特殊的“感谢信”,劳动者李某某将印有“热情服务办实事 细致周到暖人心”的锦旗寄送到市仲裁院,对市仲裁院认真负责、高效履职表达感谢。
李某某2024年8月入职我市某学校担任教师,2024年9月,李某某因工作安排与学校产生矛盾,学校以不服从安排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李某某被辞退后,于2024年10月8日向市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学校向其进行赔偿。考虑到李某某不是本地人且已回原籍,立案后,市仲裁院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不断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帮助双方寻求利益的平衡点,最终于11月5日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并依法向双方出具了调解书。学校于11月15日按照调解金额支付到位,至此该起劳动纠纷案结、事了、人和。收到款项后,李某某发信息给市仲裁院工作人员“非常感谢仲裁院的努力调解,感谢你们维护公平正义,为我节省了很多时间和成本。”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锦旗虽轻,情意却重,一面锦旗凝聚着一片真情、一份认可、一份信赖、更是一份鞭策。鲜红的锦旗代表的不仅是当事人的谢意,更是对临沧市仲裁院“高效调解、仲裁为民”工作的肯定。
近年来,临沧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始终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调解优先的工作原则,将调解贯穿矛盾纠纷化解始终,实现调解效能、社会治理双提升。下一步,市仲裁院将持续优化仲裁流程,不断加大调解力度,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禹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