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及意义
为保障《临沧市“兴临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等人才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加强人才项目经费整合统筹,理顺项目资金管理职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形成财政支持保障长效机制。
二、文件制定依据
《云南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3〕19号)及《临沧市“兴临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三、文件主要内容及核心举措
管理办法共六章二十七条。
第一章 总 则,共三条,阐述了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的范围和原则。
第二章 管理职责共一条,明确了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责任部门、用人单位的管理职责。
第三章 支持内容共两条,对个人补贴与培养激励、项目支持、人才提质增效工程经费支持、其他相关经费等支持内容进行了确定。
(一)个人补贴与培养激励。
1.购房补贴。对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在临沧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市级财政按不同类别分别给予每人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购房补贴。对引进国内“双一流”A类和B类大学以及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专业化干部人才,由同级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购房补助。按照4:4:2的比例分3年补贴。
2.生活补助。对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由市级财政按不同类别分别给予每人每0.5月3万元、2万元、1.2万元、0.8万元、0.5万元的生活补助。对入选不同领域领军人才由市级财政给予每人2万元一次性特殊人才培育生活补助。对事业单位人员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在服务期满后由同级财政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3.入选创业人才专项的人才,由市级财政给予每人3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项目支持。对引进刚性高层次人才项目由市级财政按不同类别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15万元、10万元、8万元的项目经费支持;人文社会科学类课题由市级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7万元、5万元的项目经费支持。对入选科技领军人才专项的人才,由市级财政给予每人30万元一次性项目经费支持。入选临沧学者专项的人才,由市级财政给予每人18万元一次性项目经费支持。入选产业领军人才专项的人才,由市级财政给予每人15万元一次性项目经费支持。入选青年科技人才专项的人才由市级财政给予每人12万元一次性项目经费支持。入选首席技师专项、文化人才专项、教育人才团队专项、医疗人才团队专项,由市级财政给予每人或团队9万元一次性项目经费支持。以上经费按照4:4:2的比例分3年拨付。
对入选科技创新攻关团队的,由市级财政给予每个团队最高40万元一次性项目经费支持。入选云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对象和创新联合体的机构,由市级财政给予每个机构最高100万元一次性项目经费支持。
(三)人才提质增效工程经费支持。
评选为特色人才项目的,分类由市级财政分别给予每个项目15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工作经费支持。
(四)其他经费。
基层人才对口培养、市委联系专家、临沧籍人才暖心回流工程和援临干部等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实施的人才项目经费。市级责任部门专项项目评审、过程管理、服务人才(团队)等工作经费。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人才工作的部署,需纳入人才专项资金安排的经费。
坚持“同一人才引进政策补贴不重复享受”及“同一成果不重复使用”原则,可凭新取得的创新成果在专项培养期满后,申报“兴临人才支持计划”其他专项,按规定享受支持政策。预算管理共十三条。对年度预算编制前“兴临人才”工作的评审、经费纳入部门预算、资金分配方案报审和拨付、预算项目库申报管理等规定了相关申报流程和拨付程序。
第四章 预算管理共十三条。对年度预算编制前“兴临人才”工作的评审、经费纳入部门预算、资金分配方案报审和拨付、预算项目库申报管理等规定了相关申报流程和拨付程序。
第五章 绩效与监督管理,共五条。对人才专项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结果应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资金监管等提出了要求。
第六章 附则,共三条。约定了执行时间和实施周期等。
四、关键词、专业术语及社会公众可能误解、存疑、质疑内容诠释
对比省出台办法(坚持“同一成果不重复使用”原则,培养支持期内取得突出成果的,可凭新成果申报上一层次专项,就高享受支持政策),本办法增加了坚持“同一人才引进政策补贴不重复享受”原则,可凭新取得的创新成果在专项培养期满后,申报“兴临人才支持计划”其他专项,按规定享受支持政策。
对比省出台办法,省上安排了部分“引才经费”,分别是引才活动工作经费、招才引智工作站经费、引才伯乐奖。本办法中的临沧引才活动工作经费在其他经费中适当安排,招才引智工作站、引才伯乐奖不单独设立。
省上支持人才引进经费实行“包干制”和“非包干制”管理。本办法的支持人才引进经费统一实行“包干制”管理,不再实行“非包干制”管理。故对比省出台办法管理办法减少了一条为27条。
由于临沧的个人补贴增加了乡村振兴人才专项,办法的出台参与部门增加了是市农业农村局。
五、文件实施日期及有效说明
该文件的公布日期是2024年7月18日,施行日期是2024年8月18日该《管理办法》在全市人才工作联席会上征求了县区及相关部门意见建议,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中心、市司法局、云南天外天(临沧)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合法性审核意见、法律意见和《审查意见书》,并对外发布公告征求了社会意见。经市财政局第十次党组会议研究后报市人民政府,同时报省财政厅备案。2024年5月29日市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审核,2024年6月18日第五届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修改完善后2024年6月30日五届市委常委会第128次会议审定。会后由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