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财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29 11:54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 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171 号)相关规定,按照《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临政办字〔2021〕11号)要求,现将临沧市财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0年度,临沧市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发布等切实有效的措施,充分运用政府网站专栏、新闻媒体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使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95条、文件类信息27条、减税降费政策类文件49条、协助各部门公开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相关信息364条,依申请公开事项四件,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事件,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1次,举办信息工作培训1次,接受培训110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坚持依法依规办理,及时高效办结。2022年通过平台系统、邮递信件、当面提交等渠道,依法办理公开申请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加强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信息审批程序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进一步规范专栏建设,我局对各科室、中心制定考核目标任务,对发布内容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及时更正错、漏字,按时、按质、按量报送信息。

(五)规范信息发布。充分发挥临沧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公开专栏中的政务信息。一是进一步梳理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电子化办理。二是依托报刊、广播电视、信息简报、财政刊物等媒介,加强财政信息宣传,探索利用手机客户端、政务信息查询、12345专线等渠道收集、发布信息,提升信息传播时效。三是严格运行保密审查机制,确保不让发生泄密或因舆情风险评估不到位而引发损害国家利益、社会稳定的情形出现。

(六)监督保障。2020年度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明确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组织编制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新制作数量本年新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000
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0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00
行政强制0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0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818.14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400000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400000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2020年度,临沧市财政局及时主动对政府财政资金信息、财政权责清单、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公开:

  (一)政府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印发了《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沧市预决算公开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临财监发〔2020〕12号),明确了公开主体,市级预算单位为部门预决算的公开主体,并对全市预决算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步骤作了要求,统一了公开模板;内设科室根据工作职责,明确各环节职责分工,把责任细化到科室和单位,通过密切配合,保障决算公开工作协调、有序开展;国库科、预算科及时将公开要求和模板发送到各资金管理科,同时在时限要求内将市本级政府决算、“三公”经费在指定专栏进行公开;资金管理科室在人大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部门决算批复至一级预算单位,各一级预算单位在收到财政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部门决算在规定专栏进行公开,同时对有二级预算单位的下属部门进行二次批复,二级预算单位在收到主管局批复20个工作日在规定专栏进行公开。2020年度,临沧市财政局及时对临沧市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收支情况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进行公开,内容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2020年市本级“三公经费”信息进行公开,牵头做好临沧市本级142家(不含涉密单位)预算单位2019年度决算公开工作,公开率达100%。

  (二)权责清单信息公开

  临沧市财政局涉及的行政职权有: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裁决、其他行政职权共4类7项,对应的责任事项28项,追责情形34项。2020年度,临沧市财政局及时通过政府门户专栏集中公开和更新权责清单和办事指南,以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

  (三)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临沧市财政局及时对政府采购信息进行主动公开。2020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共发布采购、公告、公示等相关信息3032条,其中:采购公告615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519条;PPP采购信息 12条;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26条;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69条;采购合同公告:1785条;投诉处理:6条。全市2020年政府采购金额:15.79亿元。市财政局通过政采云平台采购项目八个,金额:18.146万元。

  (四)年度收费目录清单管理信息公开

  临沧市财政局无收费目录清单管理事项。对中央和省批准的收费项目目录,临沧市财政局会同市发改部门以转发上级文件的形式通知各县(区)及市级相关部门执行。

  (五)全市会计考试相关工作公开

  2020年度,临沧市财政局及时主动公开会计相关考试报名通知等5次,分别为:会计初级职称2次、会计中级职称1次、会计高级职称1次、注册会计师1次。

  临沧市财政局严格执行“集中受理,分散办理;一单到底,全程跟踪”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严格实行申请受理、要件审核、分发办理、追踪协调、信息提供和资料归档等六个步骤的规范化工作流程。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和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成立临沧市财政局重要政策解读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制税政科,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0年度,临沧市财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公众需求和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有待加强,根据日常工作检查发现,我局信息公开还存在信息公开不全面;部分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不及时;政务信息表述不规范等问题。

2.政策发布解读回应水平需进一步加强。主要存在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等问题。

3.工作创新不足,多着力于常规动作,探索性不够。

  (二)改进情况

  下步工作中,临沧市财政局将更加注重规范运行,科学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升水平、上台阶,营造更加透明、优质、高效的发展环境。

1.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广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提高主动公开质量和实效。

2.提升政策解读回应水平和质量。进一步落实政策解读工作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明确解读范围和内容,持续优化解读流程,创新解读方式,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3.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强化重点政务信息集中统一公开,规范发布内容,加强日常监测督查,提升精细管理能力。持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管理与内容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年度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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