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财采发〔2023〕10号
市级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实现临沧市本级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临沧市财政局根据全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有关要求,将于近期部署市本级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现将《临沧市本级全面实施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方案》印发给大家,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11月7日
临沧市本级全面实施政府采购全流程
电子化交易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实现临沧市本级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决定全面推广应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标
在“政采云”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基础上,建设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代理机构开评标场地软硬件设备配置与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接,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采购文件编制电子化,实行智慧化电子招标(邀约)、电子投标(响应)、电子开标(磋商、谈判)、电子评标(评审)、电子定标(自动成交),电子交易系统自动记录相关信息并生成规范文档,促进政府采购活动程序规范、效率提升、信息透明,促进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提升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及时性、有效性、便捷性。
组织全流程线上操作,供应商通过互联网联通和数字证书CA在线电子投标(响应)、远程参与开标(磋商、谈判),节约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提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便利度,提高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积极性。投标(响应)文件由系统在线解密,评审专家评分由系统自动统计生成,步步留痕,并隔离投标人之间的串联,避免投标人与评审专家线下接触,优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二、实施范围
实施项目:集中采购目录内的政府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采购方式);集中采购目录外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包括政务信息化项目;均纳入实施范围。涉密或者有特殊要求的项目除外。
实施单位:临沧市本级各预算单位、临沧市本级集采机构(集中采购)、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代理机构(分散采购)。
小额零星采购通过“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直接采购、在线询价和反向竞价外,凡符合条件的货物和服务类属性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询价采购等,通过“政采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完成采购流程,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三、平台全面推广运用的时间
临沧市本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11月1日至12月31日为过渡期,市级各采购单位可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的特点自行选择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或者线下交易。自2024年1月1日起市级各采购单位开展的上述政府采购项目实现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四、平台的操作及使用
(一)采购单位应先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采管系统”)完成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实施计划备案并进行代理机构的委托管理。
(二)采购单位或者代理机构通过浏览器访问“政采云”网址(https://www.zcygov.cn/)首页,点击“用户登录”,通过“政采云”账号登录,点击“我的工作台”进入操作后台,通过“项目采购”模块即可进行电子交易的相关操作(详见附件)。
五、职责分工及工作要求
(一)财政部门
临沧市财政局负责统筹电子交易平台各项工作。协调采购单位、代理机构、“政采云”公司及数字认证(CA)公司进行业务对接及问题处理;组织代理机构、供应商、预算单位参加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培训。
(二)各采购单位
履行主体责任,明确采购专办员。做好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线上采购实施计划备案、委托代理机构、采购计划分配、采购文件确认、采购结果确认、合同备案等政府采购电子化相关工作。
(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一是协助推进市本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重点工作。组织协调保障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开评标场地,组织协调完成开评标场地硬件和网络环境建设。推动临沧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加快规范应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二是关于采购代理机构的常态化征集。采购代理机构征集采取常态化方式进行,不设立时间节点。具体征集工作由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组织实施。
(四)各代理机构
入驻电子交易平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承担相关软硬件的升级改造开评标室建设费用,组织本机构项目经办人参加电子交易平台业务培训及考试,将符合试点范围的政府采购项目纳入电子化交易平台采购,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并对代理项目的采购人、评审专家进行操作指导。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采购交易活动的全过程录音录像,做好录音录像的存档和备份,并可自愿探索云端直播及存储的实际应用;未录音录像,或录音录像丢失、损坏、不清晰的,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五)各供应商
熟悉掌握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操作流程。完成相关账号注册,申领和使用 CA,下载投标客户端,通过线上完成投标文件编制、线上投标及线上开标等。
(六)“政采云”公司
负责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整体项目建设,协助入驻平台的代理机构完成开评标室软硬件设备安装及系统对接、调试,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供应商开展业务操作培训,指导代理机构完成试点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过渡期间派驻1人到开评标现场提供技术服务。
负责临沧市本级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的建设及维护,负责对采购单位、代理机构、专家及供应商进行指导与培训;及时处理电子交易项目在电子开标、评审中出现技术或操作问题。
(七)数字认证(CA)公司
负责数字证书在“政采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实现“多平台互认”的要求。协助代理机构、采购单位、供应商、评审专家做好 CA 使用中相关问题的解决。
(八)评审组成员
评审组成员参加电子交易项目评审的,应当按要求及时进入评审场地。评审专家应当注册省电子交易系统账号、及时修改初始密码,在开展电子交易前办理及绑定 CA数字证书。采购人代表应当在采购代理机构协助下办理临时 CA。采购代理机构配备手写板的,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均不需再办理和使用CA证书。评审组成员可以在省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模块化评审、记录评审意见、签署评审报告、诚信评价等工作。
六、其他相关事项
(一)关于供应商的参与
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零门槛”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只需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信息注册(如已注册电子卖场账号则无需重复注册)后即可参与相关采购活动,注册链接如下: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
(二)关于取消纸质原件审核
为进一步精简评程序提高便利程度,电子交易平台取消纸质原件审查、核对等环节。所有的证明材料等均以电子文件的形式提供,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三)关于在线发送电子成交通知书
评审环节完成,成交通知书经采购单位确认并由代理机构通过 CA签章后直接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给供应商,不再以纸质形式提供。
(四)关于质疑和投诉的处理
供应商对电子交易项目提出质疑和投诉的,仍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进行质疑和投诉。
(五)档案资料的管理
电子交易项目有关档案资料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数据光盘以电子档案形式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五年。
(六)业务知识培训
为便于对电子交易平台的操作及使用,2024年1月下旬,市财政局牵头组成工作专班,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业务进行多形式、多渠道的培训。同时,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也可以通过“采云学院”观看直播培训https://edu.zcygov.cn/live?utm=a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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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相关资料下载途径
涉及电子交易平台及采管系统的使用手册、CA使用手册、供应商手册等相关资料可登录“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相关资料的下载。
(八)联系方式
涉及政府采购政策问题的,请致电临沧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83-2147787,临沧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0883-2137087;涉及电子交易平台使用问题的,请致电“政采云”平台:95763;涉及采管系统使用问题的,请致电东软公司:0871-65383105、0871-65378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