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出台衔接资金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 2023-10-13 09:02 信息来源: 云南省财政厅 浏览次数:

近日,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云南省农业农村厅3部门印发《云南省衔接资金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优化产业结构。将过渡期内衔接资金支持乡村产业发展规划情况,以及当年乡村产业发展总体绩效目标制定情况纳入评价指标,引导各地结合资源禀赋制定乡村产业发展规划,构建符合当地发展、具有当地特色的产业体系,促进产业结构优化。

二是聚焦规范管理,提升项目效益。将衔接资金支持产业项目与县级乡村主导产业衔接情况、产业项目情况、项目库建设管理情况、利益联结机制建立与收益收取分配情况、固定资产经营管护情况等纳入评价指标,引导各地将资金重点投向农产品加工环节,减少种养环节及金额较小项目投入,将产业项目管住、管好、管出效益。

三是突出目标导向,加速产业融合。将当地参与利益联结龙头企业和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企业吸纳脱贫户和监测帮扶对象就业情况、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值情况、带动增收情况等纳入评价指标,引导各地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积极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加速推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

四是注重奖优罚劣,激励担当作为。将各地创新资金筹措机制、使用机制、管理机制情况,以及省以上部门审计、监督检查等渠道发现的衔接资金实施乡村产业项目违规违纪违法情况等纳入评价指标,引导各地围绕乡村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创新方式、提升能力、狠抓落实,坚决杜绝贪污侵占、拉扯挪用等违规违纪问题,高质高效完成乡村产业发展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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