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全省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部署推进会在云南省财政厅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省委深化拓展“清廉云南”建设要求,将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与财会监督、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会议指出,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是“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之一,也是我省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生动实践和具体体现。开展好此项行动是今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的重要政治任务,是强化财政资金源头监管、切实推进“不能腐”的重要举措,是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保障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会议强调,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深刻把握新时代财会监督的丰富内涵,深刻认识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开展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勇担职责使命,依法依规履行财会监督职责,强化内部监督,把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抓牢抓出实效。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要认真组织开展动态查摆、延伸检查,扎实做好整改问责和长效机制建设;要紧盯“关键少数”、关键业务、关键环节开展整治,不断完善财政资金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体系,防范廉政风险;要牢牢把握财会监督职能定位,精准选取切入点,推动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推动构建“纵横贯通”的工作机制;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结合实际,有的放矢整治个性化问题;要建立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发挥财会监督震慑作用,坚决守住财经纪律底线,以实际工作成效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会上,省财政厅相关处室分别对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和财会监督、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政策口径等作了解读,省财政厅分管厅领导提出工作要求。省纪委省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到场指导。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在省财政厅设主会场,各州(市)、县(市、区)财政局设分会场。省财政厅分管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部分省级部门财务负责同志,各州(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局领导和业务工作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