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电子票据全面实现自动核销

发布日期: 2025-02-17 09:11 信息来源: 云南省财政厅 浏览次数:

财政电子票据自动核销是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对照核销规则对用票单位开具的财政电子票据票面信息进行审验,审验通过的财政电子票据自动完成核销并发放新的票据,未通过审验核销的单位暂停票据发放,既有利于实现财政电子票据从发放到核销的各环节全流程监管,也有利于解决人工查验随机性和工作量大的问题,有效提升财政电子票据规范化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部署要求,云南省财政厅积极探索,按照“事前统一规范、事中智能筛查、事后自动核销”的模式,于2024年3月在全国率先实现财政电子票据自动核销。

一、预设两级开票项目,事前规范开票行为

在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平台预设财政电子票据两级开票项目,其中,一级开票项目由财政部门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和各类财政票据单行管理办法设置。二级开票项目由用票单位填开与一级开票项目对应的具体经济活动。以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为例,一级开票项目包括代收款、暂收款、单位内部往来和财政性资金拨款等内容;二级开票项目可填开代收教材费、体检费、水费、电费、个人所得税等。在方便用票单位开票的同时,有效提升财政电子票据票面信息的完整性和精准性,源头上控制随意开票、票据混用等问题,为财会监督提供有效依据。

二、实时进行词条筛查,事中监控开票问题

在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平台设置“正向可用词条库”和“反向可疑词条库”,用票单位开具财政电子票据时,系统自动实时进行交叉比对,及时发现开票存在问题并通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人工确认后,向用票单位反馈问题并提醒及时纠正,有效避免开票问题的最终产生。2024年,系统预警发现问题票据3.38万份,财政部门人工审核向用票单位反馈问题3.16万份,事中纠正问题票据3.15万份。

三、自动跟踪用票问题,事后高效办理核销

用票单位办理财政电子票据核销业务时,系统自动识别事中问题整改情况,已及时完成整改的可自动通过核销,极大提升核销业务办理时效;事中反馈问题仍未整改的,系统自动汇总问题票据及原因,提供财政部门人工复核后反馈核销不通过结论,暂停发放财政电子票据,有效维护财经纪律。2024年,全省共核销2.55万家用票单位财政电子票据3.1亿份,66家用票单位因未完成整改已暂停发放财政电子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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