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2-03-11 15:29 信息来源: 临沧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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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

  临沧市司法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临沧市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方面的有关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市政府中长期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负责跟踪了解有关部门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报送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4、负责市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实施市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负责审核各部门编辑的法规文件汇集。

  5、负责有关部门和市人大常委会征求市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

  6、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7、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8、指导、监督辖区内监狱刑罚执行、罪犯改造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9、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10、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1、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初审和资格证书备案工作。负责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2、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13、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管理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协助各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司法局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和1个政治处(警务处),包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办公室、法治调研与督察科、立法科、戒毒工作指导科、社区矫正管理科(临沧市社区矫正支队)、行政复议案件管理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审批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公证工作管理科、行政复议应诉科、政治处(警务处)。

  临沧市司法局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临沧市司法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三个示范区”建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进一步统一思想、对标找查,攻坚克难、补弱固强,不断提升工作能力质效,为临沧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1、法治临沧建设再上新台阶。坚持法治临沧、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好法治建设三个实施规划纲要,为临沧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法治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加强对律师、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基层法律服务的监督指导,着力提升法律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持续开展“法企同行”“法律体检”等助企解困行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确保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以规范、便捷、高效、务实的法律服务营造临沧法治营商环境。

  3、普法宣传教育再上新台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进“八五”普法规划,扎实抓好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快推进法治文化广场、公园建设,不断丰富广大群众法治文化生活,提升法律素养。

  4、公共法律服务再上新台阶。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加强12348法网平台推广运用,实现法律服务向移动化、随身化、个性化方向发展。

  5、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再上新台阶。继续加强推动司法所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切实发挥司法所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提升“两类人员”管理质效,进一步细化执法标准,严格执法程序,加强“两类人员”监管教育,确保不发生脱漏管。科学规范安全推进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6、域外法律服务再上新台阶。加强域外法律研究,探索助推兴边富民示范区建设、中缅印洋新通道建设法律保障措施,推进法律服务向域外发展。积极主动争取国内知名法律服务机构在临沧开展涉外法律业务,服务临沧涉缅对外开放需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6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970.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70.9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财务收入减少11.25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分析:财政预算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970.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70.9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0.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收入减少11.25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分析: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2022年继续按照5%的比例统一压缩市直部门公用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970.9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7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5.3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25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分析: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2022年继续按照5%的比例统一压缩市直部门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1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分析:因2022年增加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春节慰问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654.80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市级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临沧监狱及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春节慰问费。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74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开展司法行政工作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10.6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人民监督员业务经费、人民调解专项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15.0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八五”普法业务专项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公共法律服务1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和法律援助专项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保障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社区矫正1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专项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法治建设1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依法行政专项经费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其他司法支出25.26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改善司法业务装备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5.97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市司法局离退休人员原渠道列支及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06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0.28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4.05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4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0.46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临沧市司法局无此项内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临沧市司法局无此项内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临沧市司法局无此项内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5万元,较上年减少16.7万元,下降6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司法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4.5万元,下降1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适时精简和压缩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司法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万元,较上减少6.7万元,下降6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预计接待1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批次及人数,严格内部接待的审批手续和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司法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5万元,较上年减少5.5万元,下降5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较上年减少5.5万元,下降5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3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临沧市司法局加强内部管理和财务预算收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精简和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临沧监狱及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春节慰问经费4万元,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春节慰问基层活动安排的通知》,认真做好市委、市政府2022年春节对临沧监狱及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慰问工作。

  2、司法行政工作经费20.74万元。1.加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政治建设。2.加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正规化建设。围绕加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正规化管理,建立统一高效、职能科学、结构合理、保障有力的组织管理体制,不断提高队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3.加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专业化建设。围绕提高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方法,注重加强实践锻炼,扎实推进站位练兵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制度机制,全面提升政法干警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4.加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职业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保障制度,努力争取和落实各项从优待警政策,保障和维护干警执法权威和合法权益。加强对政法队伍的关心关爱,做到政治上激励、工作上鼓劲、待遇上保障、人文上关怀,让干警安身、安心、安业。

  3、基层司法业务经费10.6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一是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坚持抓基层、打基础,落实全国司法所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二是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坚持发展好“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落实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省范围内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基本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对全市司法所长及骨干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进行培训,提升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素质,加强规范化建设和组织建设。开展调处率达到100%,人民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电视报道、报纸报刊、网络媒体宣传;拍摄专题片、宣传片、微电影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的宣传方式,加强各类调解工作宣传力度。三是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强化法律服务管理,优化基层法律服务业的发展环境,持续提升基层法律服务质量和改革创新,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4、“八五”普法工作经费15万元。项目绩效目标:目标一:多渠道搭建法治宣传平台,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提高普法成效;目标二:全面开展“法律六进”普法宣传主题活动,推动普法工作创新发展;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坚定法治信仰,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目标三: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积极拓展普法新载体,提高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提升普法依法治理的实效性;目标四: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全面开展法治乡村建设;目标五:八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5、公共法律服务经费1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目标一:落实政府责任,不断扩大援助范围;目标二: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推进法律援助便捷化供给、规范化运行和标准化建设;目标三: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保证人民群众获得及时有效法律援助。

  6、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经费1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根据省司法厅工作安排,及时发布当年度临沧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组织开展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设置考区考点考场,做好客观题、主观题考试计算机化考试考场机位落实和考试期间的技术保障工作;做好主观题考试纸笔化考试试卷安全保密工作,有效组织实施考试;做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备案、变更、档案迁移等证书管理工作。

  7、社区矫正、刑释解教、安置帮教人员工作经费1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加强安置帮教工作衔接。着力抓好司法行政机关与民政、人社、税务、教育等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加强信息交换和共享,争取相关部门对安置帮教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帮助,确保安置帮教工作顺利推进。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为着力点,完善与社区矫正法相关衔接的配套制度,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和规范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持续推进刑罚一体化建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方式和矫治模式,不断提高社区矫正质量。

  8、法治建设工作经费1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全面推行政府权责清单管理。2022年底前编制完成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权责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备案管理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基本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的统一。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到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打造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基本实现三级全覆盖。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市级示范创建活动,到2023年,全市建成1个市级示范县(区),2家市级示范单位,2个市级先行县(区)。

  9、业务装备经费25.26万元。项目绩效目标:推进科技信息化建设。以“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智慧矫正”“智慧法务”“智慧戒毒”等工作。整合各业务应用数据,建立纵横联动的大数据资源库;加快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查系统建设与应用,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工作;做好信息化资产的维护、升级和整合;确保在用系统、应用和硬件稳定运行,有效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效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依法受理与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组织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活动。

  7.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8.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司法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7.4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8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分析: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压缩公用经费,部门会议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相应压缩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司法局资产总额1404.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3.05万元,固定资产1740.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0万元,无形资产13.0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9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10.2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31500111

临沧市司法局2022年度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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