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目录

发布日期: 2019-03-18 15:52 信息来源: 临沧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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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沧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临沧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云南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省司法厅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政策;结合实际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与普法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工作。

  3、指导、监督和管理律师工作、公证工作、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

  4、负责统筹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基本建设、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审查、上报和实施发展工作。

  5、指导、监督和管理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

  6、负责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7、指导和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8、指导、监督和管理法律援助工作、“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等工作。

  9、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10、管理、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和纪检监察、审计工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根据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5]129号文件,市司法局共有9个内设科室:纪委(纪检监察室)、政治处(警务处)、办公室、法治宣传科(临沧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公证工作科、律师工作科(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办公室)、基层工作科、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共有政法专项编制34名,工勤人员编制3名,共计37名;2018年末实有人数36名,退休人17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我们将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以实际行动为实现临沧跨越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二是全面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

  三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学习宪法、遵法守法”主题活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加大宪法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

  四是全面加强律师工作。推进律师业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建设,按照分类指导、重点推进的思路,推动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加强交流合作,提升竞争力。

  五是加快公证、司法鉴定工作发展。加强公证员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公证机构、人员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激发行业发展活力。

  六是加强矛盾纠纷调解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全面推进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

  七是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贯彻《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覆盖面。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 3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3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7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66.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6.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66.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66.6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6.69万元(本级财力866.6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本条分组按项级科目细化)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66.6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6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6.69万元,项目支出12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4060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552.54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市级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费。

  2040602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开展司法行政工作支出。

  2040604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1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人民调解员培训、考核等支出。

  2040605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2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七五”普法业务专项经费。

  2040607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法律援助1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主要用于法律援助专项经费。

  2040610公共安全支出-司法-社区矫正1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专项经费。

  2040699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其他司法支出3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改善司法业务装备经费。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8.16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市司法局离退休人员原渠道列支及公用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54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101101卫生与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0.02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纳。

  2101103卫生与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3.26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务员医疗补助缴纳。

  210119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5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1.72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工资福利支出642.75万元(基本支出),其中30101基本工资133.85万元,30102津贴补贴253.02万元,30103奖金9.52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9.54万元,3011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02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26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19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41.7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人员工资等支出。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66.79万元(基本支出),其中30201办公费(基本支出)22.26万元,30228工会经费(基本支出)2.68万元,30229福利费(基本支出)2.07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基本支出)4.5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基本支出)35.28万元,基本支出共计66.79万元;

  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基本支出)退休费39.25万元,其中303002退休费(基本支出)39.25万元。

  30202印刷费(项目支出)5万元,30207邮电费(项目支出)5万元,30211差旅费(项目支出)16万元,30216(项目支出)培训费12万元,30226(项目支出)劳务费12万元,30227(项目支出)委托业务费13万元,30299(项目支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9万元,310资本性支出30万元(项目支出),31007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48万元,项目支出共计12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司法机关正常运转。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临沧市司法局无此项内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临沧市司法局无此项内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746.69万元,2019年基本支出668.8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以及因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1、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75.07万元,增加11.68%,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是部门人员增减变动产生人员经费预算变动;二是市级单位统一调整工资薪酬政策;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所变动。

  2、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13.13万元,减少9.46%。减少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预算经费。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较上年减少2.11万元,减少5.69%,减少主要原因是:有一名退休人员死亡。

  (二)2019年项目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临沧市司临法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138.79万元,2019{9}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3.13万元,减少9.46%,减少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性支出。为保障司法机关正常运转,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三公”经费预算收支增减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减少2.44%。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9.09%。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预算数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持平。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019年公务接待预算数1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持平。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对接等需要产生的接待费用而发生的接待支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要求,我单位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预算费用。

  十、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按规定执行,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实施事前编制绩效目标、事中绩效跟踪、事后结果运用全过程管理。2019年部门预算按规定编制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内容全面、完整。

  一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工作经费40万元,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全面推进法治临沧、平安临沧建设,努力为加快推动临沧绿色崛起,成就天地人高度和谐的大美临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目标任务,全面实施“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明显增强;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务实高效的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政府主导、全额保障、普惠群众的法律援助体系,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基本形成与创建平安临沧相适应的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机制和强制隔离戒毒模式,全市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3%,罪犯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改造矫治质量进一步提高,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二是人民调解工作经费10万元;一是进一步规范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干警继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人民调解业务知识,推行新的人民调解文书格式;二是加强各类民间纠纷排查化解。认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送法入户,争当调解能手,化解矛盾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三是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激励机制,解决好人民调解“以案定补、以奖代补”经费。四是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培训工作。五是深入推进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切实抓好“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

  三是“七五”普法工作经费20万元,完成“七五”普法规划任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双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网上网下两个普法阵地全面建成,新媒体普法系统得到开发运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素养进一步提高。具有临沧特色的法治文化格局更加完善,打造一批法治文化产品和法治文化品牌。法治创建工作实现社会各方面、各领域全覆盖。到2020年,全市达标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达95%,法治创建先进县(市、区)覆盖面达到100%。

  四是法律援助经费10万元,认真贯彻《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覆盖面。健全市县乡村四级服务网络,扎实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市县普遍建成规范化便民服务大厅,进一步提升便民化程度。简化优化法律援助申请、审批、指派程序,重点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少数民族、军人军属等重点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大力推进法律援助服务流程规范化、服务工作制度化、办理案件标准化“三化”建设,提升管理效能和服务质量。创新“互联网+”服务方式,依托数字电视法律援助“户户通”、云岭先锋法律援助网上申请综合服务系统、司法行政法律援助网上监管系统、12348法律服务热线构筑网上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台。

  五是刑释解教、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经费10万元,全市共有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各2000人,结合临沧实际,把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突破口,抓好加强“四个衔接”(加强与法院、监所,与成员单位,与帮教组织,与内部工作机制的衔接)、突出“五个强化”(强化队伍建设、强化司法行政机关执法主体地位、强化人性化管理、强化帮贫扶困、强化规范化运行)和建好“一个基地”(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工作,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健康运行,实现了“两高、一低、两好”(安置率高、帮教率高,重新犯罪率低,社会评价好、对象回归好)的工作目标,重点对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流程、档案台账进行规范,完善对社区矫正对象和信息化管理。

  六是其他司法支出装备经费48万元,根据云南省司法厅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方案要求,结合临沧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实际, 临沧市司法局应急指挥中心管理平台所使用的设备需与云南省司法厅指挥中心管理平台软件无缝对接,平台系统软件功能强大且模块繁多,需要装备经费。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31500111(附件:部门财务收支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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