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补充公开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668.85万元,2017年基本支出451.1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以及因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135.06万元,增加31.22%,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是部门人员增减变动产生人员经费预算变动;二是市级单位统一调整工资薪酬政策;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所变动。
2、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180.74万元,减少54.25%。减少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压缩项目经费。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较上年增加26.13万元,增加66.58%,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是市级单位统一调整工资薪酬政策,增加退休人员原渠列支费用;二是退休人员增加。
(二)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153万元,减少78.44%。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压缩项目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收支增减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减少2.44%。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9.09%。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预算数1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持平。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018年公务接待预算数1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持平。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对接等需要产生的接待费用而发生的接待支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要求,我单位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预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