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2-12-21 09:17 信息来源: 临沧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力有效。及时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带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10余场次、读书会560余场次。开展全过程宣传,组织刊播稿件3900余条次、宣传标语1388条次,在各行业、各领域开展宣讲1000余场次。组织开展法治专题研讨110余次,促进各级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二)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加有力。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临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印发《临沧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报告制度、集体学法制度。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疫情防控工作,把疫情带来的影响降至最低。认真贯彻落实《临沧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全面推进绿美云南化为醉美临沧建设,大力实施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组织开展年度法治督察,积极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一是科学编制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完成《鲁史古镇保护管理条例》论证、报审工作,依照法定程序推进《临沧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立法工作。二是规范重大决策,对市政府“三重一大”事项开展常态化法治审查,共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81项、重大项目7项、大额资金使用52项。向省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规范性文件3件,接收县(区)规范性文件备案5件。做好现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清理,予以保留64件、废止83件。三是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年内市政府法律顾问参加市政府相关会议68次,出具法律意见书286份。

(四)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优化。一是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公布实施《临沧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依法承接行政许可事项362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定在临沧市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4项。二是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全市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性政务服务场所规范设置率达100%。三是全面推广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体系,实行政务服务线上办事“一次一评”,线下办事“一事一评”。四是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设置24小时智能化自助服务区,完成“跨省通办”事项148项。五是推动综合窗口改革工作,实行“一窗受理、无差别办理、一窗出件”,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渠道更加便捷。六是落实加大服务市场主体措施,印发《临沧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临沧市市场主体倍增“阳光、雨露、土壤”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开展涉营商环境领域问题大排查大化解行动,建立企业困难问题帮扶工作机制,抓好年度营商环境评价和问题整改。

(五)行政执法更加规范。一是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砂石资源保护开发整治等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抓好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问题整改落实。三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管理,组织40185场次3152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网上取证(换证)考试。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扎实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六)行政权力监督更加有力。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依法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2022年政府系统承办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45件、市政协提案118件。二是着力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6254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34件。三是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审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审计问题整改,履行统计执法职责,对统计工作实施有力监督。

(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用更加凸显。一是行政复议应诉质量稳步提升,年内市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3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7件。二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有序推进,积极探索建立“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警调对接”“访调对接”“交调对接”等联动机制,共建立各类调解委员会1129个,有人民调解员11452人,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434件,调解成功率96%。三是公共法律服务不断优化,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28件、司法鉴定807件、公证2560件、仲裁32件,为24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

(八)依法行政意识更加增强。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升法治队伍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以工程化的思维提升各级党员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二是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印发“八五”普法规划分工方案,“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三是增强普法的针对性,找准法律宣传的痛点和难点,宣传接地气入民心,效果显著。四是深入开展“法律6+N”普法宣传活动。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优化营商环境、强边固防、疫情防控、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开展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圆满完成2022年度“云南省法治宣传边关行-临沧.沧源班洪班老行”活动。

二、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

临沧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少短板和弱项:一是法治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有差距。二是法治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下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不渝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准确把握精髓要义,找准历史方位,明确使命任务,坚决把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确保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做到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强化府院联动,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通过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案件审理倒逼依法行政。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力度,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加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力度。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抓实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和带头作用,全面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七)加大示范创建力度。持续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在更多地区和领域实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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