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12 09:4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2021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办公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高位推进,多措并举,改革创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高位推动,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加强

  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坚持集体学法制度,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及市委、市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市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市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报告制度。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向上一级政府、同级党委、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制度。全面履行强边固防、依法防控疫情职责,开展“法治保障强边固防依法防控边境疫情”专项督察,落实问题整改,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

  (二)坚持依法决策制度,行政决策公信力切实提升

  一是坚持科学立法。开展临沧市新技术新业态新应用领域立法调研,配合市人大完成《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立法评估相关工作。二是规范重大决策程序。对市政府“三重一大”事项开展常态化法治审查,共审查重要决策事项59项,重大公共政策措施44项,重大项目安排14项,大额资金使用56项。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程序,向省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规范性文件5件,接收并准予县区规范性文件备案3件。做好现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清理保留 64 件,废止83 件。三是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全市乡(镇、街道)以上人民政府、县级及以上工作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三重一大”事项审查。

  (三)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一是清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编制公布《临沧市市级政务服务事项(2020版)》,保留市级政务服务事项主项465项,子项706项。二是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和营商环境投诉制度。办事群众通过线上评价渠道产生评价19.966万件,服务满意度100%。三是推进“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及时梳理所涉保留和取消的证明事项,经清理,共保留各类证明事项118项,证明材料161个,共取消各类证明事项81项,证明材料115个。四是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第一批78项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进行清理,调整后,我市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由78项调整为76项。五是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制定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大力开展为民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全市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承接、指派政务服务事项9905项,完成率达100%,发布率达99%,网上可办率达98.81%,全程网办率达64.58%,压缩承诺时限75.28%以上,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98.29%。六是加大服务市场主体措施落实。印发《临沧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六稳”“六保”实施方案的通知》《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抓好2020年度营商环境评价和“红黑榜”评价问题整改。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更加规范

  一是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改革。抓好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印发《临沧市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任务分工方案》,在乡(镇)试点开展综合执法,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二是切实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加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城市管理、交通运输、边境管理、疫情防控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砂石资源保护开发整治等专项行动,切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委专项监督检查及省级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三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管理,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四是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重点对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

  (五)坚持公开透明,权力监督更加有力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依法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积极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视察和调研工作,2021年政府系统承办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16件、市政协提案116件。二是着力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三公”原则,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审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审计问题整改,发挥统计执法作用,对统计造假实施有力监督。四是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政府及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一律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地址、电话、邮箱,接受社会监督。

  (六)坚持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现县级以上行政复议受理点全覆盖,办理向市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29件。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建立健全诉前委派调解工作机制、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等制度,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 1129个,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822件,调处成功9421件,调处成功率96%。

  (七)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

  一是加强法治能力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内容纳入全市2021年干部调训工作计划,举办2021年度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培训班;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印发《2021年度政府领导班子和市直部门干部职工学法考试工作方案》,制定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内容,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二是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完成“八五”普法规划,制定《临沧市第二批市级机关普法责任清单》,“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三是提高普法的针对性。找准法律宣传的痛点和难点,及时创作耳目一新、脍炙人口的宣传小短片,“双语”宣传等通俗易懂的方式传递给老百姓,宣传接地气入民心,效果显著。四是深入开展“法律6进+N”普法宣传活动。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强边固防、疫情防控、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扫黑除恶治乱等重点工作,抓住重要节点开展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二、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

  临沧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要求,还存在不少短板和弱项:一是社会群体法治意识有待加强。二是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有差距。三是行政执法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下步工作中,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强化工作责任,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时制定临沧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持续深化“减证便民”,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做好《临沧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政府规章制定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对地方性法规、规章实行动态清理。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力度,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落实“矛盾纠纷联查联调、社会综合治安联防联控、组织机构联建联治”等措施,积极构建司法、公安、综治、边防、村委会及社会力量联合调处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就地解决。

  (六)以示范创建为引领,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对标《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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