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11-09 16:09 信息来源: 临沧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根据《省委宣传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司法厅 省普法办关于做好2016-2020年云南省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审核研究,现就拟推荐表彰的2016—2020年云南省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公示。对所公示的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普法办如实反映。

  公示期限:2021年11月9日至15日(共5天,周末除外)。

  地  址:临沧市民主法治园区临沧市司法局

  联系部门: 市普法办  2122421

  市司法局政治处   2136769

  附件:2016-2020年云南省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及主要事迹

  临沧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

  附件

  2016-2020年云南省普法法制宣传教育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及主要事迹

  一、先进集体

  1.凤庆县人民检察院

  凤庆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强化“以案释法”。在法律文书说理中“以案释法”,在对不起诉案件的现场宣告中“以案释法”,在庭审说理过程中“以案释法”,注重公诉意见书的说理性,将犯罪根源的分析和法治宣传带入其中。2016年至2020年,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相关单位人员和部分群众参加旁听庭审16场次,在震慑犯罪的同时,强化犯罪预防,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凤庆县人民检察院主动担当,扎实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打造廉洁之风,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结合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利用特殊节点,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

  2.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双江的战略,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以“法律七进”为载体,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并取得了很好成效。“七五”普法期间,通过全局干部职工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县司法局先后被获得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示范单位、云南省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现突出集体、“全国人民调解先进集体”等殊荣,彰显了新时期司法行政责任担当和榜样力量。

  二、先进个人

  1.潘蛟,男,汉族,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2013年9月考入公安工作至今,现任临沧市公安局法制支队一级警长、第三党支部副书记、共青团临沧市公安局委员会宣传委员。潘蛟同志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律专业,一直从事法制工作,工作中结合自身法制工作经验,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库,下大力气研究法律疑难问题法律专业,从事案件审核、信访接待、公职律师、普法工作8年来,积极主动服务单位和来访、宣传群众,不定期更新各类案例、新法新规和法制练兵知识,工作获得单位一致肯定。

  2.李安林,男,中共党员,1984年8月6日生,现任孟定镇色树坝社区党总支副书记。该同志长期以来坚持以一颗强烈的事业心、严谨朴实的工作作风、开拓创新的工作精神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向社区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强调培养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带头引导居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他在平凡的岗位上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以显著优异的成绩赢得了社区两委和居民的广泛赞誉和肯定。5年来,李安林同志参与调解各类社区矛盾纠纷208件,成功198件,成功率达96%;共组织开展法治宣传304场次,解答法律咨询87件,受教育12500余人次,2020年,色树坝社区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3.王海,男,佤族,198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镇康县忙丙乡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多年来,他一直致力于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长期配合派出所,司法所、医院等部门深入宣传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和司法所工作人员把法律宣传送入社区、村寨、校园、矿山、让人民群众知法懂法,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同时配合派出所、司法所对全乡零星贩毒吸毒进行专项打击,对吸毒人员实行分区分级分类管理,建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台账,定期走访,了解人员动向。无论是在帮海村还是在忙丙乡工作,其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成绩是有目共睹,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营造一方和谐平安作出了积极贡献。

  4.肖冬,男,佤族,1979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沧市沧源自治县司法局班洪法律服务所主任。该同志热爱普法工作,恪尽职守,廉洁自律,自“七五”普法工作开启以来,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带头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创新普法工作方法,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结合自身和本地工作实际,在实施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七五”普法规划以及宪法法律法规宣传和普法与依法治县治乡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成绩明显,得到大家的一致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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