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6月24日至7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0年2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并提出了整改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委巡察工作规定》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全面领导弱化方面
(一)关于“四个意识”不强,学习中央精神不深入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加强理论学习。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抓好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打造过硬政治机关。贯彻落实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11条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学习计划,研究制定《2020年度临沧市司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二是强化动态管理,严格学习纪律。对干部职工进行再提醒再教育,采取随机抽查、定期检查、跟踪问效、现场问答等方式对学习情况进行动态督促检查,做到每个季度检查一次学习笔记、抽查一次心得体会,进一步压实学习责任,变“要我学”到“我要学”。三是强化学习管理,压实学习责任。指定人员作为局机关“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专职管理员,负责“学习强国”的下载注册、上线学习、组织管理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定期对使用率、活跃度进行通报,对学习使用过程进行指导,对学习效果进行评估,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学习。
(二)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局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研究制定《中共临沧市司法局委员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0年度工作计划》,出台《2020年度临沧市司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管理制度》。二是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政治引领,加强对律师队伍政治教育,确保律师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律师执业管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每年抽取部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对律事务所管理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进行检查。
(三)关于脱贫攻坚抓落实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脱贫措施户户清行动,带着问题进行走访,逐户了解,座谈调研,贫情分析,摸清帮扶村的基本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共同谋划小村扶贫工作,切实把精准要求贯彻落实到脱贫攻坚的各环节、各领域。持续开展“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行动中,坚持“富脑袋”和“富口袋”并重,采取法治+扶贫,将法治与脱贫攻坚工作深度融合,将法治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进一步激活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二是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星伟多次深入永德县乌木龙乡小村村进行脱贫攻坚工作调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调研。调研结束后及时召开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对如何做好下步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要求每位班子成员每两月进村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一次督查。目前,经过县级申请、州市审核、省级核查和第三方实地评估检查等程序,挂钩村永德县乌木龙乡小村村已达到贫困村退出标准,符合贫困村退出条件,顺利实现脱贫摘帽。
(四)关于美丽临沧建设成效不明显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临沧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 临沧市“风气美”建设实施方案>的任务分解方案》的有关要求,认真推进美丽临沧建设工作,局党委定期研究“美丽临沧”建设工作,把“美丽临沧”建设和全局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截至目前,全市刑释人员在册人数6547名,重点帮教对象34名,累计安置6482名,总安置率99%,相比2019年提高2%。二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把司法行政工作主动融入全市发展振兴大局找准司法行政工作的着力点,采取多项措施抓好整改工作。定期研究,积极请示汇报加快推进市强戒所建设工作为收治吸毒人员打牢基础。积极向省司法厅和省戒毒局请示汇报,协调兄弟州市帮助我市收戒部分符合强戒条件的吸毒人员。2020年4月中旬,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戒毒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带领大理、保山强戒所主要领导等一行7人到我市调研,最终商议决定,5月1日起,大理、保山两家强戒所收戒我市部分符合收戒条件的吸毒人员。同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托“法律六进”活动常态化多措并举开展禁毒法治宣传,为加快美丽临沧建设保驾护航,为建设美丽临沧营造持续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三是研究制定临沧微信普法公号推广措施和信息发布制度,提升微信普法效果,扩大宣传的盖面和影响力。在微信公众号设置“法律咨询”、“即时问答咨询”、“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等内容来服务大众,及时发布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推进全民普法来扩大微信公众号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四是整合全市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落实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值班制度。每天08:30-12:00,14:30-18:00由服务热线后台管理人员排查接听率,并邀请咨询群众进行满意度评价。自2020年2月4日至4月27日,临沧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每天均有专职律师坐班接听电话,共计值班60日。据云南省司法厅统计,临沧市值班律师接听率100%、满意度评价99.84%。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一)关于党建工作虚化、弱化的整改情况。一是始终把抓党建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局党委对党建工作负总责的要求。局党委和主要负责同志坚持以上率下,组织召开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带头深入基层讲专题党课,牵头研究制定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督促党委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进一步理顺和完善了基层组织机构设置,撤销了原市司法局机关党总支、机关一支部、二支部、老干支部,新设立局机关党支部,指导成立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党支部,选优配强党支部班子和党务工作者,合理设置三个党小组,全面推进机关党建工作。二是组织支委委员学习发展党员业务知识,实地到市住建局、市政务服务局和部分律师事务所观摩学习党建文化阵地建设和党务台账;每月在支委会前定时学习和在党支部工作群发布党务知识,通过集中学和自学的方式提升党务履职能力。三是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保证了党员学习教育的时间、内容和效果,全覆盖安装使用“云岭先锋”APP,购置安装远程教育机顶盒,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四是进一步规范党员积分管理制度,3月份机关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市司法局机关党支部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对全体在职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履职情况,对照积分项目、计分标准以及党员日常考勤及表现情况严格按程序做好积分管理工作,并固定宣传委员负责落实好此项工作。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局党委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通知》,切实规范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抓起,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组织开展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制定组织生活会方案,局党委全面检察机关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的会前学习情况、发言提纲、会议记录、深入指导,促进有序规范。三是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行专题学习,提高班子成员思想认识。党委书记带头发扬民主,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制度严格落实到位。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局机关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办文、办会及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等制度,规范局党委会、局务会、专题会等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明确会议程序,会议内容、商议事项等内容,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
(三)关于选人用人工作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建立法律专业知识人才储备机制,将一批业务精、素质好的法律专业人才放在重要岗位锻炼,重点培养。2019年8月平职轮岗12名科级干部,其中法律专业干部7名,2020年3月提拔使用3名科级干部,均为法律专业毕业。鼓励年轻干部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和获取在职法学学历,2019年11月,13名干部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取得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二是切实提高组织人事干部业务水平。2019年12月选派1名分管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干部工作业务培训班,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严从实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确保了局机关选人用人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一)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委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年内已召开2次局党委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月2日,召开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20年党风廉政工作。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室人员层层签订了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41份,各县(区)司法局局长向市局党委递交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8份。受到处分的2名同志违纪行为均发生在调入市司法局之前,调入市司法局后,局党委与其进行了谈心谈话,要求本人汲取教训,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二是严格落实《临沧市司法局开展党风廉政谈心谈话工作方案》,2020年以来,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了谈心谈话2次,其余8名班子成员均与分管联系科室负责人及所属人员开展了上半年党内谈话,党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组组长对平职轮岗的12名科级干部和新提拔使用的3名科级干部开展了任前廉政提醒谈话。三是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构建预防腐败体系,强化风险防控。制定下发《中共临沧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班子成员带头,采取自己查找、科室(处)讨论、科室(处)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定的方法,重点查找个人岗位风险点,针对风险点制定对应防控措施。14个科室查找出科室风险点38个,制定防控措施39条。
(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接待管理政策规定的学习,组织学习了《临沧市国内公务接待“十不准”》《临沧市司法局公务接待制度》《中央列出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等文件,从思想认识上进一步提高公务接待规范意识,目前,未发生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差旅费问题,在公务接待中未发生提供香烟酒水现象,没有用公款购买礼品茶叶。二是切实加强廉政纪律教育。在各节假日前,组织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纪检部门关于节假日期间加强廉政纪律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廉政纪律意识。
(三)关于廉洁风险突出的整改情况。一是逐一对局办公室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廉洁风险点进行排查,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二是制定印发了《临沧市司法局机关工作规则补充规定》,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公务出差、公务接待、办公用品(设备)采购等,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财务报销审核签批,做到审核签批依据充分、账单齐全、程序规范,未发生公务出差报批、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
(四)关于“四风”问题整治不彻底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临沧市2020年会议、文件、督查(检查)工作计划》,在2019年的基础上2020年文件制发数精减了10%,会议、督查(检查)计划数符合市委市政府的规定。二是严格控制会议次数、文件制发数,1至4月,市司法局制发文件11个,召开大型会议1次,未超过计划数。三是要求提交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的材料要充分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学习把握相关的政策,确保工作有效推进。班子成员在开会前要对提交议题的材料进行研究分析,会上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提高班子决策质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2136770;邮政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团结路民主法治园区临沧市司法局,邮编:67709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临沧市司法局委员会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