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四个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发布日期: 2020-07-22 00:0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是我国社区矫正领域正式出台的首部专门性法律。为确保《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工作有序开展,实施工作落地落实,近日临沧市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迅速以“四个集中”活动为载体,掀起学习《社区矫正法》的热潮,积极组织1574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观看、集中教育、集中承诺、集中考试的“四个集中”学习活动。

  ——集中观看“以案释法”专题片。在活动中,各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观看了云南省司法厅制作的“以案释法”专题片宣传视频。用实际案例诠释社区矫正“教育为本”的工作理念和宗旨,从思想上激励社区矫正对象进一步树立改过自新的决心和重返社会的信心。

  ——《社区矫正法》集中教育。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宣传手册,原文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对涉及的62项法条逐一进行讲解,强调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矫正期间服从监管、按时汇报,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中学习和公益活动,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承诺。各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对象中选出一位矫正对象领读“云南省社区矫正对象承诺书”。通过集中宣誓承诺,激发了社区矫正对象内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现场签订了《云南省社区矫正对象承诺书》共1574份。

  ——集中开展考试。学习结束后,为检验学习成果,各司法所共计组织 1574名矫正对象进行“云南省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对象试卷”考试,通过考试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态度和法治意识,有效促进了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开展,为《社区矫正法》的顺利实施打下良好基础。

  《社区矫正法》的实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定位及方向都做出了明确规定。通过此次“四个集中”学习,让社区矫正对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有了初步认识,让社区矫正对象充分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力度,在今后的生活中,端正态度,服从监督管理,做一名遵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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