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司法局多措并举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 2018-07-31 00:00 信息来源: 临沧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凤庆县司法局积极探索司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合“乡村振兴”战略,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找准契合点、把握发力点,为“乡村振兴”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依托凤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勐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居)法律服务工作站,以“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为切入点,通过开展“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行动,积极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等提供服务;通过办理涉农公证、诉讼和非诉讼代理,合同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帮助修订村规民约等方式,为农村经济发展当好参谋;通过设立咨询台、上门受理申请、回访受援人等形式,积极为群众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为农民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2018年上半年,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法律顾问11家,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157家,代理刑事诉讼案件15件,民事代理85件,行政代理2件,非诉讼案件5件;办理各类公证案件186件;为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军人军属提供法律援助116件。

  法治创建助力“乡村振兴”。坚持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社区)创建工作作为增强基层民主、推进以法治村、维护基层稳定的一项重要抓手,按照典型引路、重点培育、整体推进的原则,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把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工作与文明村(社区)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等工作结合起来,实现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规范基层干部履职行为,提高村居民主自治依法自治的水平;发挥乡规民约的积极作用,强化村民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全县共有183个行政村、4个社区,目前,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2个,市级民主法治村41个,县级民主法治村144个,实现了民主法治村创建全覆盖。

  化解纠纷助力“乡村振兴”。大力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着力构建农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发现、有效化解农村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引导和帮助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环境纠纷;创新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充分利用“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村(社区)法律服务站等,加强部门沟通衔接,深入推进诉调、访调、公调对接机制,构建农村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机制,一大批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了妥善解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得到增强。今年来,受理农民工群体欠薪案三起110余人次,涉案金额115万元,实际追讨兑现75万元,其他通过诉讼渠道为受援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近60万元。

  法治宣传助力“乡村振兴”。以“法律七进”活动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明确县级涉农部门为“送法下乡”主体,定期到乡镇、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县人大常委会牵头组织县级相关部门每年选择一个乡镇开展一次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注重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效,面对面向农民群众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宣传、道德知识教育和村民自治知识宣传,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基层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使农村干部群众养成崇德尚法的良好习惯;完善、建设农村法治书屋、法律图书角,加大农村法治书籍等资料投放力度的同时,不断增加农村法治书屋书籍数量、丰富书籍种类,确保每个农户至少一本法律知识读本;加强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把德治、法治、自治、乡规民约、村民自治实践等内容融入法治文艺节目之中,使人们耳濡目染地受到道德和法律的熏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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