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及时发放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1623.42万元

发布日期: 2022-08-03 10:08 信息来源: 临沧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特困人员的生活质量,临沧市结合养老服务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临沧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全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一是到2022年底,完成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100%纳入机构供养,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60%以上的目标。二是强化政府托底保障职责,为城乡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服务、疾病治疗和殡葬服务等保障,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三是充分利用现有乡(镇)敬老院已运营或闲置资源,合理部署、统筹安排,进一步开展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工作。四是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政策要求足额配备工作人员、护理员,并制定培训计划及工资待遇标准,加强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实现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保基本、全覆盖、可持续。五是鼓励、引导、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慈善捐赠以及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为特困供养人员提供服务及帮扶,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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