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临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根据工作发展需要及鉴于人员变动,进一步调整充实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一是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原有27个市级相关部门的基础上增加12个市级相关部门,调整充实为39个市级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完善职能职责。结合《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云南省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和《云南省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部门职能职责,加强了部门联动,完善了党政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领导机制。强化社会救助政策有效衔接。三是明确工作制度。健全完善联席会议、政策会商、联络工作和信息通报四项制度,坚持共同研究、协商解决的原则,及时通报救助工作情况,讨论审议重大事项,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拟定工作措施,部署工作任务,确保出台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更加合理、更加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