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兜底保障职能 有效兜住民生底线

发布日期: 2020-12-15 16:04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我市自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兜准、兜住、兜牢”行动和“兜底保障百日提升行动”工作开展以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8月27日李克强总理对社会救助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推进暨民政重点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全省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视频调度会议内容,认真履行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职责,切实有效兜住民生底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强化保障。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市、县民政局积极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同时,加强与扶贫部门沟通对接,及时下发《临沧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挂牌督战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沧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兜准、兜住、兜牢”行动方案的通知》和《临沧市民政局转发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民政领域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百日行动”的通知》文件,分别就“兜准、兜住、兜牢”行动和“兜底保障百日提升行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确定工作重点任务,细化工作内容,为顺利推进各项工作奠定好基础。

  (二)加强协作,精心组织。为更好开展“兜准、兜住、兜牢”行动和“兜底保障百日提升行动”工作,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加强协作配合,多次进行会商,研究商讨工作方法,组织8县(区)召开了工作推进会议和工作推进视频业务培训会,切实有效加强基层人员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认识,提升业务能力。同时,全面分析综合研判疑似对象,研究解决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逐项落实,有序推进。一是工作中严格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兜底保障相关工作要求,逐项完成了“兜准、兜住、兜牢”行动四个阶段的工作,将符合低保、特困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有效落实了兜底保障措施,排查结果得到了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或县委常委会)会议的确认。二是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兜准、兜住、兜牢”行动工作中,扶贫部门提供移交对象43138人,其中:通过民政部门排查、核实后已经享受低保在册人员29969人,不符合政策保障人员9627人,新增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保障3542人。三是认真对照“兜底保障百日提升行动”重点任务内容,正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工作,认真摸排重点对象、落实好兜底保障措施,梳理工作情况问题,集中精力查缺补漏,有效整改落实,切实做好建档立卡户、边缘户、风险户和低保、特困供养、孤寡老人、困难儿童、重病重残等贫困人口兜底保障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将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充分用好各项民政政策,扎实、有效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填报数据不详和提供数据不细的问题。由于“兜准、兜住、兜牢”工作没有具体可参照标准,县(区)扶贫部门在提供数据认定上存在不明晰,扶贫与民政工作数据未能高度闭合,带来提供移交数据量大,且经比对后大部分已是在保对象数据,造成重复比对量较大的情况,增加了一定工作量,影响了工作完成时间。县(区)民政部门在对象排查过程中工作统筹性不够,县(区)、乡镇、村委会工作联动不足,存在数据填报不够严谨,出现反复修改情况,工作不够严肃、规范。

  (二)信息系统数据对接不够精准的问题。由于城乡低保实行动态管理,数据须实时更新,存在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与扶贫开发系统信息不精准情况,在相互有效衔接工作上需加强。且扶贫系统中标识的建档立卡户重病、重残人员信息不够详细,对系统中标识的重病、重残人员判定工作有难度,加之扶贫系统分为国办系统和省办系统数据,国办系统数据与省办系统数据存在不一致,在导出数据时就会出现两个数据的情况。

  (三)动态监测难度大的问题。因建档立卡对象数量较多,较难及时掌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或因病、因学、因残等刚性支出较大情况及排查后不符合条件建档立卡对象家庭情况的变化,做到适时动态监测难度较大,若涉及对象未及时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就会导致出现受助不及时的情况。

  (四)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由于聘用的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工资较低,人员变动较频繁,不利于工作开展和工作的有效衔接,没有充分发挥好协理员作用。

  三、下步措施

  下步工作中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高效推动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兜准、兜住、兜牢”行动工作和“兜底保障百日提升行动”工作不断完善总结工作举措,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精准有效推进工作开展。二是加强工作衔接,数据有效闭合。紧紧围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重点任务,不断加强与扶贫部门工作有效衔接,做到救助信息系统与扶贫开发系统信息精准对接、高效闭合。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基层民政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管理机制,加强政策业务培训,切实有效提升民政基层服务能力建设,做到队伍稳定、服务高效,进一步认真总结“兜准、兜住、兜牢”工作成效,切实抓实“兜底保障百日提升行动”重点工作,不折不扣履行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职责,有效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切实兜住民生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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